王秀林:关于原告田二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正民初字第016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准予原告田二超与你离婚;2、驳回原告田二超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
(2015)三民二初字第00208号
高守德:本院受理杨世能诉被告高守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三民二初字第00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节假日顺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林金德:本院受理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柴兵强、吴晓杰:本院受理曲红旗诉柴兵强、吴晓杰、王军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柴兵强、吴晓杰、王军生连带归还借款15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吕海波:本院受理天津恒业建达彩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民二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博寿(天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天津市海钢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博寿(天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青民二初字第0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吴林、王玉凤:本院受理曹悦诉吴新丽及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怀民初字第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吴宝军、吴丽霞:本院受理曹悦诉吴玉婉及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怀民初字第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王洪峰、赵彩霞:本院受理曹悦诉王研及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怀民初字第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闫海燕:本院受理曹悦诉陈研及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怀民初字第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2015)金永商初字第3758号
王卫华、陈萍:本院受理永康市西城蓝钻五金工具厂与被告王卫华、陈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16年4月12日8:40分,合议庭组成人员为朱蓓蕾、李晶、王小英,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5号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黎兴妹:本院受理邹东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与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在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则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
刘泽成:本院受理晋州市海洋涂料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晋商初字第00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
余利军:本院受理周继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民初字第012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周继芳与你离婚。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上诉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
李建民:本院受理陈海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河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号码10300051 23210163,出票人浙江远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平湖奔腾建筑构配件有限公司,出票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出票日期2014年10月29日,汇票到期日2015年4月29日。现持票人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行为无效。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15)嘉平新民初字第361号
沈玉初(身份证号码:330421196804082011)、王红(身份证号码:342622198208205521):本院受理朱照祥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嘉平新民初字第361号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李栋福:本院受理李仲秀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横民一初字第1249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法院
(2014)横民二初字第502号
南宁市泽兴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卫平与被告南宁市横县南城百货有限公司、第三人南宁市泽兴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杨卫平已依法向本院提出上诉,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横民二初字第50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你应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前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法院
赵全、肖康:本院受理丁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月16日9时在本院新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姜月灵:本院受理李大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5)鄂大悟民初字第00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新城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赵全、肖康:本院受理吴烈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月16日9时在本院新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潘伟:本院受理张小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鄂大悟民初字第00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新城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赵全、肖康:本院受理张玉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月16日9时在本院新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李正凡:本院受理曾宪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务民初字第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罗贤维:本院受理李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务民初字第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吴振辉:本院受理占秀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铅民一初字第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
张伦:本院受理贵州大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姚闻岷、第三人张伦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镇民初字第00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
南京利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句容市二圣华明机械配件厂诉你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句商初字第49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陈群:本院受理谢永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赣民二初字第6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田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
冯太忠:本院受理冯安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岑民初字第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自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71、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6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6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新乐市鸿翔养殖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36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00、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37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02、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38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69、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6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6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新乐市鸿翔养殖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39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03、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40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11、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4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66、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6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6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新乐市鸿翔养殖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4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06、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4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10、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4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67、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6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6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新乐市鸿翔养殖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45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68、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6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6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新乐市鸿翔养殖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46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01、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47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07、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48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08、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49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04、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50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09、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5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05、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4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北泰宝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5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14日受理了德州森泽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34812970、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6日、到期日为2015年8月6日、出票人为河北聚百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新乐市鸿翔养殖有限公司、付款行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2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5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耿建辉:本院受理史霄雷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冯彦平:本院受理张胜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苗永青:本院受理霍富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高春效:本院受理高春彩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州民一初字第01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郑华金: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恒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州民一初字第02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庆海:本院受理胡运霞与你返还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大高民初字第00271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高坎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杨少凯:本院受理周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许县五民初字第3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23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750元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
袁继敏:本院受理桓晓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许县五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判决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2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你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
赵绍峰、孟旭品、程培强:本院受理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许县民二金初字第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判决你们三人五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借款40000元及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
赵成恩、王保德、马巧花:本院受理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许县民二金初字第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判决你们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借款4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由你们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
沈阳宝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成宝、高健、李志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辽中民三字第394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辽中县人民法院
李庆平:本院受理王金平诉你、焦作家跃塑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祥云镇中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员楼:本院受理的陈守成、王小东分别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二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迁民初字第2695号、第2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兴城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法院
尤立夫、崔景会:我院受理刘海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限期举证通知书、(2015)昌民二初字第816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节假日顺延)的九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磐石市新宇同金属建材有限公司、邹树海、张远太:我院受理付桂华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限期举证通知书、(2015)昌民再初字第9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节假日顺延)的九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席判决。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金璐璐、耿亮:我院受理赵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限期举证通知书、(2015)昌民一初字第1942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3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铁岭东北金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市龙园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诚信调查有限责任公司、金彦忠:我院受理费跃东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限期举证通知书、(2015)昌民二初字第451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节假日顺延)的九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李先会、辛志坚、陈春来、夏天婵、黄天丽、王彦、重庆源渠商贸有限公司、周爱佳、谢常芬、杜顺波、重庆费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刘璐: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7549、07550、07552、075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智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陈志强、廖小梅:原告叶志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重庆市智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2、重庆市智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利息8万元(自2015年1月30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以800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月2%计算利息);3、重庆市智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15年2月14日起至借款本金结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月2%计算);4、重庆市智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并向原告支付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45000元、保全费5000元;5、陈志强、廖小梅对上述第1/2/3/4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诉讼费全部由你们共同承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楼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沈汝升、莫芳:本院受理珠海海为饲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珠斗法民二初字第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江阴市澄北天水足道馆业主陈翔:本院受理吴玉丰诉你们及余秋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澄滨商初字第03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无锡兰腾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朗邦国际贸易无锡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法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高栋星:本院受理王建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法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致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票号为10300052/26191095,票面金额为50000元,出票日期2015年12月7日,到期日2016年6月7日,出票人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收款人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付款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持票人为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扬州市昌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票号为31300051/38957845,票面金额为100000元,出票日期2015年9月22日,到期日2016年3月22日,出票人张家港市虎翼车业服务有限公司,收款人张家港市海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持票人为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正欣五金塑料厂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1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票号为31400051/27456870,票面金额为50000元,出票日期2015年8月18日,到期日2016年2月18日,出票人张家港市宝盛毛纺有限公司,收款人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付款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持票人为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李媚春:本院受理陈同秒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台三民初字第7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陈同秒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韩永建、吴宁、陈士良、石君、戚树军、陈丽: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岱商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审理中查封了韩永建位于金都景苑3#-2-2层西户的房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27762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勘验现场通知书、评估报告、执行(拍卖)裁定书、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后第7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组织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第28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限你到我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十五天的异议期,如果你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公告期满第4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限你们到我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拍卖)裁定书,并定于第44日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10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司法拍卖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通知你们按时参与,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依法进行。拍卖日具体时间详见刊登拍卖公告的报纸或与相关拍卖公司联系。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贾新波、尚晓雪: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岱商初字第1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审理中查封了贾新波、尚晓雪共有的位于迎春小区56号1单元5层东户的房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52894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勘验现场通知书、评估报告、执行(拍卖)裁定书、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后第7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组织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第28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限你到我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十五天的异议期,如果你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公告期满第4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限你们到我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拍卖)裁定书,并定于第44日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10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司法拍卖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通知你们按时参与,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依法进行。拍卖日具体时间详见刊登拍卖公告的报纸或与相关拍卖公司联系。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玖易通商贸有限公司、时仲泉、孙即霞、杨昌镇: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岱商初字第116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审理中查封了泰安市玖易通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给申请人的动产(详见抵押清单),查封了孙即霞名下位于泰山大街林肯花园34号楼702户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4012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勘验现场通知书、评估报告、执行(拍卖)裁定书、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后第7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组织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第28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限你到我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十五天的异议期,如果你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公告期满第4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限你们到我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拍卖)裁定书,并定于第44日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10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司法拍卖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通知你们按时参与,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依法进行。拍卖日具体时间详见刊登拍卖公告的报纸或与相关拍卖公司联系。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秦炜明、于传芝: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岱商初字第2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审理中查封了秦炜明名下所有的抵押给申请人的位于泰安光彩大市场中心区1#4号房地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5195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泰土国用(2009)第D-0120-035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勘验现场通知书、评估报告、执行(拍卖)裁定书、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后第7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组织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第28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限你到我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第4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限你到我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拍卖)裁定书,并定于第44日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10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司法拍卖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通知你们按时参与,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依法进行。拍卖日具体时间详见刊登拍卖公告的报纸或与相关拍卖公司联系。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泰商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和(2015)泰执指字第294号执行裁定书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5)岱执字第1285号。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封了张序晓、张莉名下的位于擂鼓石花园3号楼东单元2层东户的房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30171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勘验现场通知书、评估报告、执行(拍卖)裁定书、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限你送达期满后3日内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4)泰商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后第7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组织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第28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限你到我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十五天的异议期,如果你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公告期满第4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限你们到我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拍卖)裁定书,并定于第44日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10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司法拍卖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通知你们按时参与,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依法进行。拍卖日具体时间详见刊登拍卖公告的报纸或与相关拍卖公司联系。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泰商初字第142号民事判决书和(2015)泰执指字第140号执行裁定书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5)岱执字第723号。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封了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以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1)第K-0022号]及地上附属物,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评估报告、执行(拍卖)裁定书、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限你到我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十五天的异议期,如果你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公告期满第19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限你们到我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拍卖)裁定书,并定于第19日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10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司法拍卖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通知你们按时参与,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依法进行。拍卖日具体时间详见刊登拍卖公告的报纸或与相关拍卖公司联系。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翟岱芳、岳红卫: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岱商初字第20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审理中查封了翟岱芳名下所有的抵押给申请人的位于泰安市长城路北首圣地国际公寓A座21层07号房地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4980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泰土国用(2014)第T-057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勘验现场通知书、评估报告、执行(拍卖)裁定书、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后第7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组织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满第28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限你到我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十五天的异议期,如果你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公告期满第4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限你们到我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拍卖)裁定书,并定于第44日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10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司法拍卖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通知你们按时参与,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依法进行。拍卖日具体时间详见刊登拍卖公告的报纸或与相关拍卖公司联系。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郝山江、毕惠敏、张乐祯、胡兴贵: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2015)岱商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岱执字第15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泰商初字第144号民事判决书和(2015)泰执指字第137号执行裁定书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5)岱执字第615号。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封了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公司财产(钢结构车间、办公、仓储配料间),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评估报告、执行(拍卖)裁定书、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限你到我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十五天的异议期,如果你未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公告期满第19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限你们到我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拍卖)裁定书,并定于第19日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10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司法拍卖大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通知你们按时参与,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依法进行。拍卖日具体时间详见刊登拍卖公告的报纸或与相关拍卖公司联系。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欧尤富、李健瑛、何代友:本院受理李帮超诉你和本德平和绵阳快鑫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于2016年4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尚怀强:本院受理杨菊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于2016年3月31日13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杜勇:本院受理陈萍诉你和任青、胥陈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于2016年4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肖清:本院受理绵阳市涪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岭南分社诉你和四川省君灵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六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于2016年4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胡格、陈俐姣: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涪城支行诉你和四川明昊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于2016年3月29日13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沈勇: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诉你和梁红玉、成都众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绵阳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于2016年4月14日13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王刚、张燕: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诉你、成都众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绵阳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于2016年4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万永凯:本院受理四川佳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于2016年3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袁渊、陈兴兰、侯廷芳:本院受理秦术云诉你等合伙协议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合法民初字第03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袁涛、王惠容:本院受理章秀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合法民初字第06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起十五日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送达后满十五日不上诉,此判决生效。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王惠容:本院受理罗永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合法民初字第06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起十五日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送达后满十五日不上诉,此判决生效。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王惠容:本院受理甘德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合法民初字第06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送达后满十五日不上诉,此判决生效。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杨红川、吴玉军:本院受理陈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合法民初字第057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韩冰涛:本院受理洛阳市金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5)瀍民初字第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高战国、胡彩霞:本院受理洛阳市金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5)瀍民初字第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张培超:本院受理洛阳市金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5)瀍民初字第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金凤友、蔡巧霞:本院受理林常平诉你们与福建省福宁湾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周延清、张秀清:本院受理林常平诉你们与朱家宋、郑进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送达后l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余养干、黄巧明:本院受理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孙笃存、福建旺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子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华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5)深宝法西民初字第23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4月11日上午9:15在本院西乡人民法庭二楼第一审判庭开庭,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5)深龙法民三初字第1751-1号 张伟:本院受理罗亮、杨雅岚诉张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正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查封(扣押)清单、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节假日顺延)。本案定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龙岗区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张建华:本院受理黄幼林、胡继雷、施世杰、蔡健、胡静、施少东、施世友、张书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鄂云梦民初字第00984/00985/00986/00987/00988/00989/00990/00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曾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
罗耕早、张俊朋:本院受理王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刁继勇、张亚:本院受理刘家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张银环:本院受理周士顺诉张忠、王磊借贷纠纷案,王磊申请追加你为被告,本院经审查后予以追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4号法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山东绿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姜立宝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17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
刘祖杰:本院受理田明魁与你及胡延芳、张同珍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高金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行诉你保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
孙玉格、张晓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行诉你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
丁东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行诉你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
杨树立: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17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
马小东:本院受理韩维力诉你与王玉鹏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建民初字第00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徐州亿铭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宁波康联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舜天盛泰贸易有限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昆商初字第1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5年10月21日受理了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汇票票号为3010005124244600,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出票人为乌鲁木齐市恒瑞豪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格林实业(三明)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交通银行泉州分行、出票日期为2015年2月6日、到期日期为2015年6月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12月29日作出(2015)丰民催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刘桂南、钟明琴、陈楚元、马晓燕、卢俊员、许美琴: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汕南法民二初字第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王攀伟:原告沈瑞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川民初字第02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03年11月11日受理临颍县服装皮件厂破产还债一案。临颍县服装皮件厂破产管理人于2015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请,以临颍县服装皮件厂破产资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请求终结破产程序。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于2015年7月2日作出(2003)临民破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临颍县服装皮件厂破产程序。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兰英:原告谢志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张继峰、石金花、黄松峰、张慧敏、王县锋、解飘云:原告河南省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杨振东、田芳:原告河南省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耿爱心:本院受理董效伟申请执行你与王苯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董效伟申请执行(2014)新民初字第120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法执字第5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2015)新法执字第513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你所有的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第55幢7层711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采取评估拍卖等强制措施。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尹富才: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送达(2015)遵民初字第011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王术伟: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化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送达(2015)遵民初字第01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兰冰:本院受理马东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源民三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黄田:本院受理张红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送达(2015)源民三初字第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王伟华、刘红:本院受理杨二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2015)源民三初字第349号、(2015)源民三初字第35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民事第三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原告张俊峰诉你公司、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商丘泰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假日顺延)在第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杨月琴:本院受理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源民三初字第1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三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王左武、年丽娜、刘敏:本院执行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北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北新执字第1804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 (2013)北新民初字第20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依法强制执行。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辽宁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执行的王宝生与你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15)北新执字第2157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司自公告期满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2015)北新民初字第177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依法强制执行。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朱庆明、张士娥、张士菊、张文祥:原告淄博市张店天源农机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湖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朱涛、杨珍:本院受理万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曾传高、孙传芳:本院受理王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牌楼法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秋英:本院受理王春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甘肃省宁县人民法院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信泰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刘建国、马道玲、刘建华、马道花、马静、张成炳、张彪:原告赵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湖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信泰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刘建国、马道玲、刘建华、马道花、马静、张成炳、张彪:原告赵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0时在湖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信泰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刘建国、马道玲、马道花、马静、张成炳、张彪:原告郭培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湖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信泰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刘建国、马道玲、刘建华、马道花、马静、张成炳、张彪:原告赵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湖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张厚英:原告渠小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2016年4月11日9时在盘龙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
潘瑞兵、肖和平(肖本兵):原告吴建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罗明军、王树红:本院受理罗光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鄂枣阳民二初字第00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李万英:本院受理刘德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韦伟、林杨:本院受理孙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偿还借款3万元和逾期损失950元(暂记至2015年11月12日,后期损失以3万元为基数,按利率6%计算至还清时止);2、承担诉讼费。)、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周兴于:本院受理戴有泉诉你债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潍城区豪德宇硕水暖管件经销处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丢失(31300052 28486952、出票日期2015年10月26日,到期日2016年4月26日,金额10000元,付款行潍坊银行纺织品市场支行,出票人潍坊福瑞利纺织有限公司,收款人潍坊福耀行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其公示催告申请。自公告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后3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如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诸城市锦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丢失(31000051 25496772、出票日期2014年9月5日,到期日2015年3月5日,金额10000元,付款行浦发潍坊分行营业部,出票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收款人诸城恒信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其公示催告申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如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余姚市顺捷汽车部件厂(普通合伙)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丢失(10200052 24930927、出票日期2015年8月27日,到期日2016年2月26日,金额113027.62元,付款行潍坊东关支行营业室,出票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潍柴动力(潍坊)备品资源有限公司);(31000051 25576290,出票日期2015年7月28日,到期日2016年1月28日,金额23200元,付款行浦发潍坊分行营业部,出票人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收款人济南顺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其公示催告申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如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民一初字第714号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泰安大厦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温志东、李焕兰、胡丽霞、邓月媚、赖耀锋:本院受理原告谭冠麟、郑志强、佛山市顺德区泰安酒店有限公司诉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及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4月20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民一初字第653号 白刚、梁健霞:本院受理原告杨燕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及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4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522号 广州市倬誉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松泊钢材有限公司、广州市健豪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渭津贸易有限公司、梁志勤、冯展鸣、周崇泽:原告佛山市顺德区瑞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因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4月14日14:30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763号 佛山市南海华晟商贸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大沥恺粤百货贸易商行、吴梅、黄志强、黄婷婷:原告广东华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9:00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805号 胡晓天、吴舒茵、佛山市鸿越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诉你们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4月14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867号 河北聚祥泰陶瓷制品有限公司、侯和平、孙胜香、耿楠、耿行军、周素芳:原告广东宏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6年4月18日14:30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868号 河北鑫祥陶瓷制品有限公司、赞皇县金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郑俊贞、任立京、刘占武、王胜敏、袁坤、郭俊格、广东摩德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广东宏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4月18日15:00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均民初字第1013号 秦剑波、周香花、欧阳宁清:原告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良民初字第2559号 袁荣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本院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信用卡透支本息114323.22元(暂计至2015年5月10日);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张慧、人民陪审员胡爱欣、麦小莹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审判员张慧担任审判长,由书记员张宇担任记录。本案定于2016年4月26日9:00在本院大良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请你依时参加诉讼,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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