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淄博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情况公示,具体如下:
淄博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8)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规定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钢铁产能压减不力。“十三五”期间,国家要求山东省化解生铁产能970万吨、粗钢产能1500万吨,山东虽按要求进行了关停淘汰,但扣减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钢基地项目新增产能后, 2020年全省生铁、粗钢产能较2015年仅分别减少173万吨、1251万吨。
二、整改目标
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钢铁企业产能转移退出。
三、整改措施
(一)推进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按照省里统一要求, 支持我市钢铁企业纳入日—临沿海先进钢铁先进制造基地钢铁产业基地建设。
(二) 2022年底前,完成山东隆盛钢铁有限公司、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钢铁产能转移退出,压减炼铁产能346万吨、炼钢产能540万吨。
四、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山东省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清单要求,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各区县进行整改。
(一)推进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字〔2019〕144号文件精神,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分别制定了三家钢铁企业的产能整合转移工作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淄政办字〔2019〕67号)。2019年6月,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完成产能转移公告,2021年6月,山东隆盛钢铁有限公司、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完成产能转移公告。
(二)认真做好产能转移退出验收工作。2022年8月,市工信局组织发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对隆盛钢铁、齐林傅山、永锋淄博3家企业钢铁产能转移退出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我市钢铁产能转移退出工作全部完成,压减炼铁产能346万吨、炼钢产能540万吨。
公示日期:2023年7月11日—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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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正方控股2023年债权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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