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港口讯5月23日,丹东港在上海清算所发布资产被查封冻结公告,法院裁定冻结公司26.9亿元银行账户存款或查封扣押等值资产。上述资产查封、冻结事项可能使公司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
丹东港在公告中称,2018年5月21日,公司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关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证券纠纷一案,万联证券于2018年3月29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万联证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公司的2,686,493,679.76元银行账户存款或查封、扣押等值资产。
公告还称,上述资产查封、冻结事项可能使公司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对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噩运连连的丹东港祸起债券危机,其连环债券***在2017年下半年被引爆,截至目前短短半年已有4次***。丹东港债务问题爆发始于2017年。去年10月30日,丹东港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有息债务负担重,短期支付压力较大,“14丹东港MTN001”因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出现了实质性***,***金额为10亿元,丹东港只是向托管机构划付了5860万元应付利息。至此,丹东港债务问题暴露。
随着“14丹东港MTN001”债券***案的爆发,丹东港集团背后的巨额债务***风险也逐渐浮出水面。包括上述***的债券,丹东港集团共有79.5亿元的债券尚未偿还。分别是9亿元的“13丹东港MTN1”,到期日为2018年3月13日;10亿元的“15丹东港MTN001”,到期日为2018年3月10日;5亿元的“15丹东港PPN001”,到期日为2018年1月13日;20亿元的“15丹东港PPN002”,到期日为2018年8月21日;20亿元的“16丹港01”,到期回售日为2019年1月27日;5.5亿元的“16丹港02”,到期回售日为2019年1月25日。
3月13日,丹东港发布《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显示:由于公司有息债务负担重,短期支付压力较大,截至2018年3月13日日终,公司尚未能按照约定将“15丹东港MTN00I”“13丹东港MTNI”的本金和利息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
这是“14丹东港MTN001”“15丹东港PPN001”两次***后,半年内丹东港发生第三次和第四次实质性***,丹东港债券***金额累计超34亿元人民币。
公开资料显示,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是原丹东港务局于2005年初改制形成的,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由日林建设公司控股,主要从事港口仓储、装卸及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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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负丹东港债务枷锁 丹东银行净利润腰斩
来源: 中国经营报
5月初,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强调了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目的之一在于防范客户集中度风险。
近日,处于丹东港债务事件风口浪尖的丹东银行发布了2017年业绩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行贷款余额为13.39亿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18.95%。
笼罩在丹东港债务危机下的丹东银行,经营压力日益凸显。截至2017年末,丹东银行净利润仅为2016年的一半;在资产质量方面,期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7.47亿元,较期初上升了4.57亿元。
与此同时,《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丹东银行与丹东港的纠葛还在持续。由于丹东银行认为丹东港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还款义务,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已诉至丹东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据了解,仲裁申请涉及本金47.39亿元人民币,利息1.06亿元人民币,追索费用4844.21万元人民币。
丹东银行2017年业绩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该行资产总额达到792.82亿元,较年初增加69.08亿元,增幅9.54%;各项贷款余额370.20亿元,较年初增加111.16亿元,增幅42.91%;其中,该行正常类贷款规模为109.43亿元。
不过,在资产质量方面,截至报告期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2.02%,较2016年同期增加了0.9个百分点,其中,截至期末丹东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7.47亿元,较期初上升了4.57亿元。
在盈利方面,截至报告期末,丹东银行净利润为3.60亿元,而2016年同期该行净利润为7.14亿元,2017年业绩规模仅为2016年同期的一半;截至报告期末,该行营业收入较2016年底的17.99亿元有所增长,为20.00亿元,但该行营业利润仅为5.89亿元,较2016年同期9.34亿元减少了3.45亿元。
丹东银行2017年审计报告数据显示,造成丹东银行盈利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该行营业支出的增加。截至2016年底,丹东银行资产减值损失仅为1.75亿元,但截至2017年底,该数据上升为6.97亿元,吞噬了利润。
同时,记者注意到,根据丹东港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由于丹东银行认为丹东港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还款义务,丹东银行宣布借款全部到期,诉至丹东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仲裁申请涉及金额分别为本金47.39亿元、利息1.06亿元、追索费用4844.21万元。丹东市仲裁委员会已受理该仲裁申请。2018年3月2日,丹东港收到丹东市仲裁委员会通知。
同时,2018年3月8日,丹东港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辽06财保1号1 [(2018)辽06财保2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共计查封公司价值48.93亿元的财产。
在采访中,某银行资产保全部人士告诉记者,一般而言涉诉资金应纳入不良贷款,并进行拨备计提。“如果金额较大,银行需滚动计入不良资产并滚动处置。从丹东银行个案来看,目前仅是限制了丹东港查封的资产转让、交易等,丹东银行想要处置这部分资产并不容易,少则三五月,多则三五年。”
丹东港债务问题爆发始于2017年。去年10月30日,丹东港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有息债务负担重,短期支付压力较大,“14丹东港MTN001”因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出现了实质性***,***金额为10亿元。至此,丹东港债务问题暴露。
丹东银行部分经营指标下滑是否与丹东港有关?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丹东银行,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收到该行回应。不过,记者注意到,丹东银行经营压力还在持续。同期,该行发布的2018年一季报数据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该行资产规模已有所下降,由2017年底的792.82亿元下降至788.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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