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信托-382号江苏扬州市江都区政信(江苏信托是国企吗)

余老师 103 0

  1. 招标条件

  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江都段征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已由扬淮征[2015]4号文批准,东风渔业村安置区附属用房及景观绿化工程为实施方案项目内容之一,工程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东风渔业村安置区附属用房及景观绿化工程(合同编号:AZQFSJG-SG)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渔业村,项目预算约50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24.61m2,其中:电信、广电控制机房48.42m2,一层,砖混结构;厕所46.7m2,一层,砖混结构;传达室、增压泵房40.98 m2,一层,砖混结构;消防水池泵房188.51m2,一层,框架结构;围墙679.5m;绿化20578m2;硬质铺装4442m2。

  工程计划于2016年8月开工,2016年11月完工,工期90天。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企业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企业2011年1月1日以来近五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26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资料中需包含房屋建筑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等资料,且质量等级达合格或以上)。

  3.2 投标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本工程设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副经理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均须在本单位注册,并且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和副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2)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点击进入曝光台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jszb.com.cn/jszb/。若查询发现近3年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4投标企业必须先经过扬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表从“扬州水利网-水利专题-工程建设制度”下载)。

  3.5江苏省省外单位投标必须先通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备案表从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2008/11/12/art_83_30211.html下载,如外省企业2015年度从业信用等级在B级及以上,则不再需要办理备案。)

  3.6投标单位信用等级须江苏省水利厅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art/2016/4/11/art_79_63033.html)。

  3.7投标单位信用等级须经扬州市水利局评审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slj/tzgg/201604/aefd725a850543c898fd71485a70d4b8.shtml)。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南苑路金牛湾建材广场东首),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或2016年度企业资质网上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扬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备案表(省外企业需水利厅备案);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经办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养老保险(2016年1月-2016年6月)缴费证明;

  (7)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副经理职称证书;

  (8)企业201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等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500元。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2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2016年8月12日9时30分前递交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

  6.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渔业村

  电话:0514-86552181

  联系人:朱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路金牛湾建材广场东首

  联系人:樊星宇

  电话:0514-86858968

  邮编:225200

  电子邮件:vanxy521@163.com

  9. 备注

  9.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项目经理需与投标报名时一致,投标人若需更换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截止日七天前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并征得招标人同意(书面变更申请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9.2扬州市水利局信用等级:上年度未进行信用评定,初次备案的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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