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东惠民经济开发区
规划面积的批复
鲁政字〔2023〕33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沿黄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规划面积的请示》(滨政呈〔202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山东惠民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
二、调整后,山东惠民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500公顷,实行“一区多园”管理,共三个区块,区块一:汽配风电产业园,面积为46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大商沟,南至大吴村,西至乐安三路,北至孙武五路;区块二:高端铝产业园,面积为80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宋家村,南至许家村,西至新武大道,北至大马村;区块三:黄河三角洲特色绳网产业园,面积为23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创业东路,南至俎家村生产路,西至大徐社区,北至杜家干沟。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以水定产、产业集聚原则,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努力把山东惠民经济开发区打造成助力区域“双招双引”的主阵地和改革创新的新引擎。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附件:山东惠民经济开发区界址点坐标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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