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县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通许县面向社会选聘县属国有投资公司总经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一)总经理职位(3名)
1.通许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通许县百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3.通许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工作地点
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履职记录良好,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熟悉现代企业制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应聘职位任职的四个条件。
(1)年龄48周岁以下;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担任以下职务之一且任职3年以上:
县(市)及以上国有企业或投资公司副经理及以上职务;
信用评级AA以上民营企业副经理及以上职务;
县(市)及以上金融机构副经理及以上职务(同等级别);
行政单位副科级及以上人员,事业单位八级职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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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擅长现代企业的投资、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本次选聘的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职级时间、工作年限等相关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3月31日。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工作特殊需要的,经通许县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报名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应聘者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根据选聘职位条件,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和初步筛选。根据综合评价和初步筛选情况,以及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研判,报通许县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按有关程序进行选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应聘人员应在选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各类报名资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选聘专用邮箱:txxtzgszp@163.com,邮件主题为“国有投资公司选聘+应聘人员姓名”。也可通过现场直接进行报名,将各类报名资料交至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地址:中共通许县委组织部(通许县咸平街道行政路1号县委院三楼干部室)。(注:采取网上报名仍需本人到现场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版。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自行上传。
(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选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将通过者的相关书面材料提交通许县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组成面试评审组,根据面试人员表现情况进行评价打分。面试采取百分制,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市场应变能力、专业素养以及对应聘职位的相适度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结论确定考察对象。
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况,县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经研究,某职位确无合适人选,可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
(四)公示及任职
按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一)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由聘用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不得少于三年(试用期3个月)。
1.聘用期间,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企业董事会研究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
(2)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3)明显无法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不能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2.聘用期满,经企业董事会研究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考核胜任的,依法履行任期续聘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聘用职务,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3.选聘人员任职后,按照县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若选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任职后不再保留原身份及相关福利待遇。
(二)实行年薪制
本次选聘的岗位酬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收入构成。总经理薪酬为30万元(税前),其中基本年薪11万元,绩效年薪19万元。
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一次性兑现;绩效考核特别优秀的,绩效年薪可适当上浮。
六、其他事项
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3.公告发布范围:河南省
4.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选聘工作全程监督。
5.本公告由通许县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许县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编辑:于 芳
责编:安志娴 周易谦
监制:厉苏宁
战略合作伙伴、法律顾问:河南誉齐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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