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信托-3号稀缺河南非标项目(郑州信托)

余老师 88 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1,88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整体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报告明确,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是“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并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作出部署。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绿色低碳发展在国家层面已然成为了关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本保障,生态环保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载体。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流企业为目标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全面升级。

(2)行业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这是我国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也是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期。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国家推行出台一系列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包括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无废城市”及“和美乡村”建设,鼓励多种废弃物“多位一体”综合处置,鼓励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加强垃圾焚烧能力建设;优化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使用新能源、提高城市热电多元化利用效率,将废弃物由污染物转化为绿色清洁的新能源。

在行业质量提升方面,随着量竞向质竞时代的变迁,行业创新驱动力将不断增强。综合国内生活垃圾特点,未来技术进步方向将聚焦炉排炉焚烧效率、污染物排放控制、飞灰无害化处理水平、热能利用效率、自动化、数字化、智慧化等。综合智慧能源形态正逐步形成,智慧电厂、数字孪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创新以及深度融合,将成为产业升级的发力点和增长点。

在行业发展空间方面,一方面,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深化及质量提升,人均生活垃圾产量将进一步增加,行业产能需求仍有增长空间;由于县级地区生活垃圾体系不够完善,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县域垃圾处理的市场空间有望打开并逐步释放。另一方面,《“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29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固危废资源化的市场存在较大拓展空间。

在产业链整合方面,技术革新与产业升级将推动行业形成一批具有高水平、高质量、高科技的头部企业。同时,2022年,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对国有企业提出了专业化整合的任务要求,国央企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国央企间资源有效整合;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内部深度整合融合。

(3)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2022年,公司通过创新驱动、精细化运营管控、智能化逐层覆盖等各项管理举措的有效实施,实现提质增效,在研发创新、工程建设、生产运营、市场开拓等各业务线,按期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保持量的增长的同时,实现了质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生活垃圾处理量284.96万吨,污泥处理量3.3万吨,餐厨处理量6.39万吨,医疗废物处理量0.4万吨;上网电量75,097.34万度,供热量89.80万吨;营业收入15.97亿元,较去年增长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47%。

在产能提升方面,公司2022年至今,新取得广西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以及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防城港项目(二期)、晋城项目以及海城项目陆续投产,产能逐步释放。截至目前,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手订单总规模14,750吨/日,已投产规模8,550吨/日。同时,公司在慈溪项目热电联产的基础上,新增宁波项目热电联产业务,两厂联网年供热能力超百万吨级,热用户覆盖周边工业园区。

在装备销售与技术服务方面,公司较上年同期也取得了更大的进步。2022年公司成功签署了华中最大循环经济产业园核心项目,武汉市《千子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的焚烧及给料系统设备供货定做合同》;同时公司装备销售在满足不同地域、标准需求的基础上,部分供货项目采用欧盟EN标准设计、制造,开始应用于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本年度先后取得中国台湾桃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辅机设备供货以及泰国Maha Sarakham辅机设备供货订单,境外市场业务实现突破,在“一带一路”市场迈出坚实的一步。

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在先进焚烧技术与装备、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技术与装备、智能技术工程化应用等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研发投入并具有相对技术优势。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3,005.29万元,同比增长70.96%,近三年复合增长率84.10%。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PNCR垃圾焚烧烟气脱硝技术已实现外部销售,成功进入了市场应用阶段,ACC系统已被专家评定为项目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大的市场推广前景并在我司自有项目成功投运。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多效合一烟气净化技术工艺、飞灰电炉熔融无害化技术、飞灰高性能保温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等均有序推进,并陆续进入中试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首次施行日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产品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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