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济宁12月15日讯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济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8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任城区李营街道耿村服务区党总支原书记、原主任孙兵挪用补偿款问题。2015年,孙兵在山东李营苗木市场信息交易中心占地补偿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占地补偿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2016年9月13日,任城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孙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兖州区新兖镇张村党支部原书记温秋生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2009年至2014年,温秋生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利用他人名义虚报粮食种植面积的方法,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用于个人生活消费。2016年5月16日,兖州区纪委给予温秋生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曲阜市时庄街道后时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孔祥春骗取国家种粮大户补贴款问题。2014年3月,孔祥春采取伪造合同增加承租地亩数的方式,骗取国家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据为己有。2016年9月13日,曲阜市纪委给予孔祥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泗水县星村镇后河西村村委会原文书郑友迎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2月,郑友迎利用经管本村养猪场建设资金及账目的便利,虚列工程支出据为己有。2016年8月18日,泗水县纪委给予郑友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邹城市张庄镇柳树沟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宪才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12月,刘宪才主持村内工作期间,以虚列村工程开支的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2016年11月14日,张庄镇党委研究并经邹城市纪委批准,给予刘宪才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鱼台县王鲁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王峰借用村集体资金经营问题。2013年11月,王峰向陈年村借款用于个人养殖经营,陈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郑德伍、村文书仇树彬、本村组长郑涛商议擅自将村集体款借给王峰经营使用。2016年1月13日,鱼台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峰、郑德伍、仇树彬、郑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汶上县苑庄镇前小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传卫挪用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3月,李传卫擅自决定挪用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该村务支出,2015年4月,挪用村集体资金垫资应由其个人缴纳的计生风险押金。2016年8月31日,汶上县纪委给予李传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济宁经开区马集镇下店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孙有峰侵占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2013年至2014年,孙有峰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方式将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据为己有;2014年至2015年,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据为己有。2016年4月10日,济宁经开区纪工委给予孙有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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