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城债权5号政府平台债(威海新城债权5号)

余老师 112 0

  

  谢伏瞻同志简历 | 给河南省委书记留言

  

  陈润儿同志简历 | 给河南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1月14日电 (李政杰)“2014年在社旗县(金公馆)买的商品房,开发商说年底交房免物业费,但一直不见施工,现在是人去楼空。”近日,一名网民给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留言称,希望相关部门能尽早介入调查,保障业主权益。

威海新城债权5号政府平台债(威海新城债权5号)

  对此,南阳市委作出回复表示,近年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建设单位资金紧张,2016年3月河南安信建设集团停工至今,2016年7月南阳市三亚建筑有限公司停工至今。社旗县委已督促房管、住建等部门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已督促建设单位尽早复工。

  【网民留言】

  2014年在社旗县(金公馆)买的商品房,开发商说年底交房免物业费,但一直不见施工,现在是人去楼空。希望相关部门能尽早介入调查,保障业主权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1月9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社旗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社旗县金公馆项目,社旗县京东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南安信建设集团和南阳市三亚建筑有限公司承建,2014年8月办理施工许可证。近年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建设单位资金紧张,2016年3月河南安信建设集团停工至今,2016年7月南阳市三亚建筑有限公司停工至今。 社旗县委已督促房管、住建等部门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尽早复工;同时您也可以依据购房协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平顶山舞钢市武功乡王五村村民,从王五去市区就这一条路 但是武功转盘往东路上都是坑坑洼洼的大小坑,骑电车为了捡好路一不小心就跑路中间去了,这条路上来往的大车还有很多。村里都说贫困户扶贫帮扶什么的,能不能把路修修,也有隔个半年几个月垫路的部门,但这不顶用啊,一下雨后又坑坑洼洼了。恳求修路,要是路能修,让俺每家出点钱俺都愿意。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网民反应的S331高兰线是河南省干线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舞钢市通往驻马店市西平县的主要交通要道,驻平界至武功段公路建于2004年,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量的快速增长和重型货车的增多,路面破损严重,舞钢市交通运输局虽多次组织人员小修保养,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切实改善该路段的交通状况,舞钢市政府已于2016年9月28日批复了S331高兰线驻平界至胡寨转盘段公路大修工程实施方案。11月2日设计招标已完成,下一步将进行施工和监理招标。由于前段时间连续降雨,道路积水严重,加上重型车辆碾压,造成道路泥泞不堪。11月3日,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已组织人员、机械进场,开始进行前期的铺垫工作,保证开工前的道路畅通。待招标结束,将立即进行大修施工。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13937506782)。

  【网民留言】

  平顶山贵人国际紫荆城五证齐全成了烂尾楼,三百购房户无处安身,市里、区里无人管,求谢书记过问。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贵人国际紫荆城项目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由河南贵人居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居房地产公司)开发,施工总承包方为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建)。该项目2014年4月已经五证齐全,2014年底主体及二次结构完成。2015年3月,施工方河南金建公司因多种原因停止施工。针对网民反映该项目五证齐全烂尾的问题,我们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和协调。据调查:贵人居房地产公司因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融资渠道不畅,资金回笼困难,致使停工一年多。后经多方协调,该项目于2016年8月18日复工,因贵人居公司未及时向购房户通报工程进度情况,造成购房户误以为工程仍在停工,目前工程进展如下:内外墙保温施工即将完工,塑钢窗正在加工工窗扇,外墙装饰工程主体骨架基本完工,外挂石材正在加工。小区供配电已批复,正在设计中,电梯合同已签订已支付定金,厂家正在组织生产。主楼后面的人防工程基坑支护开挖论证已结束。 我局对贵人居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该公司加快项目进度,及时向购房户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2633688)。

  【网民留言】

  舞钢市作为河南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可是城乡交通的发展却是严重滞后。情况表现在;一,我们是舞钢市尚店镇南水北调移民,每次去舞钢市里办事,乘坐城乡公交需要在尚店镇下车后再换乘一次才能到舞钢市,同样回来也是如此。从郑州上学回来带了很多行李,然后在舞钢市汽车站坐车后走了五分钟,然后在一个停靠点下来,再去乘坐另外一个车,如此来回倒置,不仅给乘车的百姓带来很多不方便,而且也不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其次,从舞钢市到王店只有十公里,单程票价竟然有7元,不合理的乘车方式和高票价影响了乡镇百姓到舞钢市的发展和消费,阻碍了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二是,由于移民村所在的位置距离省道公路还有一段距离,过去移民回南阳乘车很方便,因为舞钢到南阳的班车经过移民村停靠,可是现在因为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班车不能在移民村停靠,只能到王店才能乘车。这样的调整给移民回南阳探亲、访友乘车带来巨大的不便。以上两个问题不仅影响了移民村的村民出行,从舞钢到王店沿线的百姓不论去舞钢还是到南阳都面临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移民过去生活的地方虽然没有高速、国道,但是省道和县道距村的距离只有五米之远,乘车非常方便,到县城办事,探亲乘车都是一站式。希望舞钢市政府能够协调各方利益,为广大百姓出行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为城乡一公交体化交通发展清除障碍。一个多月过去了,既不受理,也没回复,为哪般?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舞钢市移民往来市区乘车办事需转乘问题 移民往来市区乘车主要乘坐“寺坡---王店”线路的农村客运班线客车,该线路现有客车21台,420个座位。寺坡至王店每天6:10发车,晚上7:20末班,其中寺坡---尚店每10分钟一班,尚店---王店每30分钟一班(鉴于尚店至王店客流不足,寺坡至王店客车到尚店后每3班开往王店1班)为便于移民村群众乘车,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在移民村入驻我市后,即对寺坡至王店线路进行了线路途经变更,专门绕行移民村行驶,并一直坚持至今。 关于在寺坡站上车后五分钟转车问题,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已责令该线路经营者立即整改,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有违者,群众可即时拨打投诉电话:0375---8133320。 对于反映寺坡至王店10公里,票价7元,经舞钢市物价局跟车调查,其线路为20公里,票价上调至7元,属于私自涨价。随后舞钢市物价局对违反价格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线路车主及尚店车队队长杨永坡进行了约谈,责令改正,不得私自涨价。 二、关于移民村群众往南阳返乡乘车问题 舞钢至南阳客车两台,一天两班,其中一台途径尚店移民村路口,移民可就近乘车,另外过移民村路口外籍至南阳车辆3台,两台舞阳至南阳,一台西平至南阳,一天3班,移民均可选择就近乘车至南阳。 三、关于舞钢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及移民村群众未实现公交化出行问题 舞钢市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也正稳步推进,现已实现城乡客运主管部门一体、城乡群众出行乘车零换乘。但由于涉及国家层面,有关城市公交和班车客运管理体制问题,存在城市公交只能在城市控制区运行,班车客运虽能和公交对接,实现零换乘。但限于不能使用公交车型,上级无专项资金补贴等因素,不能实现公交化运营模式,下一步,随着国家各项改革进程的深入,打破体制约束后,将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城乡客运投入,早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客运一体化。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18317681333)。

  【网民留言】

  市房管部门出台了《平顶山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了招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以及惩处措施。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的建立,也进一步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独立市场地位。通过市场优胜劣汰,可促使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办法》指出,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交付使用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项目,建设单位是招标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项目,业主大会是招标人。非出售的物业项目,业主是招标人。业主大会决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授权业主委员会履行招标人职责,具体组织招标活动。物业管理项目将实行公开招标:规划总建筑面积5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多层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万(含)平方米以上的高层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多层、高层混合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万(含)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多层项目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管理项目可以邀请招标。依据以上条例该小区应该进行公开招标核定物业收费标准,但是自交房起物业说招标进来一直未找到该公司招标公开内容。所有目前收取业主物业费每平方1.3装修押金每户2500和电梯使用费都是非法的。而且房屋出现问题物业只收费不处理,我们提出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而且收取费用人员跟黑社有关联不缴费就堵业主锁眼。并且物业说不缴费就停水停电。请问这样的物业服务老百姓住着能安心吗?多次投诉至今无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和处理。所以特向政府呼吁查处相关公司收费合法性!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查,留言中所涉小区为平顶山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彩虹小区,现在小区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平顶山市启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程序进行遴选。 我局已和康达房地产公司进行过沟通,目前,康达房地产公司正在进行物业招标的准备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2636099)。

  【网民留言】

  省住建厅10月11日发布关于加快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豫城建联办〔2016〕21号 文件。 文件中提到了南阳到官庄工区的城市轻轨项目,南阳轻轨什么时候能开工建设? 另外南阳规划的brt公交 什么时候能开工?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26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适时启动南阳轻轨项目前期研究是我市“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的。为扎实有序这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印发宛文〔2016〕167号文件,宣布成立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专班,在市规划局设立工作专班办公室,由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包括轻轨在内的全市重大战略基础设施的前期研究、规划工作。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2010年时说南阳将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全省次中心城市,纳入全省城镇发展总体规划,这么多年了都没再提过南阳现在还是不是次中心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14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市发改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我市发展的战略定位之一是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这是延续“十二五”的目标定位,也是我们正在努力的方向,力争通过持续打造,让城市布局更加优化、功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优美、产业支撑更加有力、人口集聚明显加快,形成“一心六团”南阳城市圈,中心城区“两度两力”不断提升;千百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装备制造、食品、纺织服装三个产业突破千亿,全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高成长服务业大市、现代农业大市;航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水运等交通网络建设更加完善,形成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和区域性交通枢纽;努力建成全国区域流通节点城市和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研发中心,我市在豫鄂陕区域发展中的核心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次中心”在很大程度上有一个自然形成的过程,南阳作为河南省次中心城市是我市努力争取奋力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但目前并没有相关正式文件确定南阳市河南省次中心城市,以南阳目前的综合实力,离次中心城市得标准也还存在一定差距。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唐河到枣阳公路s240省道河南段道路损毁严重,湖阳段已基本不具备通行能力。已损毁多年一直无人维修,养护。尘土飞扬,道路都是坑,沿线人民深受其害,已严重影响人民的正常出行。湖北段修的很好,修到界牌处就不修了,一入湖北境内顿时感觉一路坦途,给人很好的感觉。一入河南境内路都没法走,严重影响河南中原大省的形象。希望领导可以来视察一下,把路修一下,做些实事。还广大百姓一个安宁。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1月10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唐河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黑龙镇至湖北交界路段改造已于2006年进行大修改造,当时由于建设资金限制,设计大修的标准较低,现已受损严重。该段公路修建已引起县委、县政府和交通部门的高度重视,已将该项目列入重点向上争取立项建设。 目前,已将该路段的改造计划按程序上报,并且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改造计划下达前,公路建养单位将组织对严重影响行车的路段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日常小修保养,最大可能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的一名教师,国家要求从2014年10月1月日执行新工资并交纳养老金,我们却从2016年9月开始执行,前两年的养老金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1月10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尚无法办理。请您将有关情况详细整理后,再通过南阳网《给书记市长说说心里话》栏目进一步反映,以利于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南阳市方城县第五高级中学的一名学生,我要向您反应的问题是关于男生宿舍过道照明装置的问题。五高有三栋宿舍楼,其中一栋老式的三层宿舍楼与另外一栋相连,共用一个卫生间。老校长在时,卫生间的灯是长明的,而在宿舍通往卫生间的过道没有安装照明装置,这样的话可以保证学生睡觉不受光线影响,在起夜时也不用担心看不见路。新校长张文涛在今年十月份上任后,把原来的长明灯换成感应灯,并且在我们宿舍门口也安装了感应灯,每天晚上都不停的有学生起夜,导致我们门口有感应灯的宿舍苦不堪言,感应灯是不是因为他们的声音而亮,我们这些靠着感应灯的宿舍都没办法休息了,可以说是学校的好心办了坏事。而且我们学校曾经闹过鬼,现在还有两层宿舍封着没用呢,新校长把卫生间的长明灯换成感应灯后,我们出门都感觉阴森森的,都快有心理阴影了。请谢书记督促学校领导为了学生的睡眠质量对照明装置进行整改,最好恢复原来的样子,使我们这些门口有照明装置的宿舍不再受感应灯之苦,能休息好,这样才能更好的学习! 谢书记,我代表部分学生群体向您致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1月5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方城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宿舍把卫生间原有长明灯换成感应灯,人到照明,人走灯熄。一为节约用电,二恰恰是为了使临近卫生间宿舍的学生能够更好地睡眠。学生反应长明灯换成感应灯后影响睡眠是没有根据的。 该校正拟改造男生宿舍,改造完成后,每个宿舍都配备内部独立卫生间,学生晚上不需到公共卫生间方便,灯光影响睡眠的问题自然就不存在了。 关于学生宿舍闹鬼一事,纯属无稽之谈。学校已在一定范围内辟谣,并对部分学生做了心理疏导。且学校班子成员带领班主任轮流值班,每天晚上都有一名班子成员和2-3位班主任在宿舍彻夜陪护学生,以保障安全。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叶县将一些本县招聘的教师安排到宣传部、扶贫办等县直机关工作,久而久之这些人就变成了这些部门的行政编制人员。好多县里领导的亲戚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行政编制问题的。这是一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请有关部门严查。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叶县新闻中心为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2007年9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县新闻中心开始创办叶县内部资料《叶县信息》,随着工作岗位调整,当时现有人员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后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借调人员参与编辑工作。2015年4月,叶县与平顶山日报传媒集团先后联合创办了《平顶山日报·叶县今朝》、《河南省手机报叶县版》、叶县新闻网以及《叶县今朝微信公众号》,随着媒体矩阵的不断健全,人员更加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县新闻中心先后从文联、广电、教育、民政等部门借调了15名同志。县扶贫办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叶县属于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承担的扶贫开发任务艰巨,工作量大,按照上级要求,必须在2017年底全面实现摘帽脱贫。为了加强扶贫工作力量,参照外地工作经验,县扶贫办报请县主要领导同意,从2013年起陆续从县教育系统临时借调8名同志参与到县脱贫攻坚工作中来,待工作完成后,借调人员立即返回原单位工作。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县扶贫办借调人员均为教育、文联、广电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工资、人事编制等手续仍保留在原单位,没有使用上述两个单位的行政编制。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7313166)。

  【网民留言】

  省领导您好,我是普通长垣人在蒲城公馆买房四年到现在还没有交房,开发商证件不全没有开发许可证和售房许可证都把房卖了,老百姓已投诉一下证件都后补齐典型的官商勾结,县里领导放高利贷和开发商勾结坑害老百姓,买房户主一直四年找县级领导都没有解决又不让上访,希望省领导有时间关注一下长垣和长垣蒲城公馆的事给老百姓一个公平的交代,拜托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长垣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蒲城公馆二期项目于2013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1年9月取得土地证,2011年9月、2012年4月分别取得规划用地、规划工程许可证,于2014年10月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预售许可证。 蒲城公馆二期因蒲光集团企业联保等原因,出现了资金危机。建筑商为垫资建设,在利益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停止二期工程建设,导致购房业主多次上访。 针对此问题,长垣县政府成立了蒲城公馆项目建设专项处置工作小组,对蒲城公馆开展了资产清查、债权债务剥离、追讨高息等一系列工作后,决定利用有限资金先启动8号楼,滚动开发建设,但在建设中困难重重、突发问题频出、进展缓慢。工作组多次与开发商、建筑商进行协商,要求双方尽快清算工程量,开发商另找施工方进场。目前,已有施工队愿意垫资建设,开发商、建筑商正在进行清算工程量等工作。

  【网民留言】

  我的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何时才能发到手,要求领导者提高感知群众冷暖的能力。但平顶山市有些部门领导对群众在人民网的留言根本就不重视,态度很是冷漠。有的很长时间(一个多月甚至更长时间)不回复(看看网上留言日期),回复了也是为回复而回复,应付上级糊弄百姓,不解决实际问题,群众路线在他们那里就是个口号而已。 我叫刘xx,女,1945年7月生,现年71岁,原是平顶山市叶县叶邑镇一名乡村医生,在村里行医39年,2003年12月以后不再从医。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1〕129号)规定,对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年满65岁,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 为享受到此政策,我曾于2013年8月起数次在人民网留言给省、市委书记反映,叶县县委倒也都回复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今4年过去,叶县的领导换了几茬,只给解决了2016年1月以来的生活补助。而 2012----2015年这四年的生活补助依然没有着落。县里9月7日回复了,以没有纳入今年财政预算为理由,老调重弹仍说以后逐步解决。 政策落实起来就如此难? 仍然是遥遥无期?如果是县领导的亲人,也是这种态度? 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过问督促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该名乡村医生为叶县叶邑镇2012年或2013年退休乡村医生。该批退休乡村医生的补助资金全部纳入2016年财政预算,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发放,发放周期为每三个月拨付一次,2016年第二季度补助款已于2016年8月18日下拨到各乡镇卫生院。针对该乡村医生反映2012年—2015年补助资金何时补发,由于该笔资金尚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随后将逐步予以解决。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8095737)。

  【网民留言】

  长垣县蒲城公馆小区二期2011年开始建设,位于长垣县人民政府北边,仅一条路之隔,我是2012年年底买的房子,开发商说13年交房,我们付的都是全款,而到了13年该项目就停工了,最后去长垣县住建局才发现,该项目五证不全,连建设许可证都没有,就这样政府没有任何制止行为,以致我们普通老百姓上当,这几年我们业主们一直在为此事奔跑,原以为人民政府能为我们主持公道,但发现我们错了,在我们农村盖个猪舍住建局的人马上就会知道,这么大的工程建设,仅和住建局一路之隔,难道长垣县住建局一点都不知道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长垣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蒲城公馆二期项目于2013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1年9月取得土地证,2011年9月、2012年4月分别取得规划用地、规划工程许可证,于2014年10月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预售许可证。 蒲城公馆二期因蒲光集团企业联保等原因,出现了资金危机。建筑商为垫资建设,在利益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停止二期工程建设,导致购房业主多次上访。 针对此问题,长垣县政府成立了蒲城公馆项目建设专项处置工作小组,对蒲城公馆开展了资产清查、债权债务剥离、追讨高息等一系列工作后,决定利用有限资金先启动8号楼,滚动开发建设,但在建设中困难重重、突发问题频出、进展缓慢。工作组多次与开发商、建筑商进行协商,要求双方尽快清算工程量,开发商另找施工方进场。目前,已有施工队愿意垫资建设,开发商、建筑商正在进行清算工程量等工作。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是河南省长垣县蒲城公馆的业主,我们是二零一三年买的房子,到现在以经三年了,房子一直保持懒尾楼的形式没有任何进展。经业主调查,这个小区二期根本就是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开始建设。不知道相关单位是怎么监管的,一家几十万都是老百姓多年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就这样钱没钱,房没房。尊敬的省委书记求求您能关注一下我们这些社会低层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帮我们早日解决问题。在这里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长垣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蒲城公馆二期项目于2013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1年9月取得土地证,2011年9月、2012年4月分别取得规划用地、规划工程许可证,于2014年10月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预售许可证。 蒲城公馆二期因蒲光集团企业联保等原因,出现了资金危机。建筑商为垫资建设,在利益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停止二期工程建设,导致购房业主多次上访。 针对此问题,长垣县政府成立了蒲城公馆项目建设专项处置工作小组,对蒲城公馆开展了资产清查、债权债务剥离、追讨高息等一系列工作后,决定利用有限资金先启动8号楼,滚动开发建设,但在建设中困难重重、突发问题频出、进展缓慢。工作组多次与开发商、建筑商进行协商,要求双方尽快清算工程量,开发商另找施工方进场。目前,已有施工队愿意垫资建设,开发商、建筑商正在进行清算工程量等工作。

  【网民留言】

  叶县县城城区的几所小学周边,社会无证从业人员大办非法寄宿班,吸收乡镇不符合在县城片区内就读的学生入学,直接导致各小学一年级爆满,每班100多名学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并且寄宿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县对取缔寄宿班雷声大,没雨点,不持续,没成效。值此教师节来临之际,恳请上级领导高度关注教育,督导叶县尽快出台政策,并严格执行政策,还我们的孩子一个正常的学习环境。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叶县县城城区有5所公办小学和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县实验学校),城区内的6所学校按照招生规定,除接纳片内生外,按照上级规定还要满足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在招生范围内购房者子女的入学需求、在招生范围内经商或务工者子女的入学需求等。凡符合入学条件者,如果学校把学生拒之门外,将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经县教体局调查不存在吸收乡镇不符合在县城片区内就读的学生入学情况。 2016—2017学年新生入学人数超过近期任何一年,叶县不仅是城区学校,农村学校人数也剧增,经了解其主要原因:叶县教育资源不均衡、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匮乏。在县城,学校数量少、优质学校更少,“择校热”、“大班额”盛行;城区扩大,辖区内人数剧增,新建的住宅小区、进城购房户猛增,而近几年叶县城区未新建一所小学,城区现有的5所小学也多年未进行扩建;为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返乡创业的人员增多,据不完全统计返乡创业人员的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全县新增几千人;外来务工、进城务工、经商人数在历史同期也属于高峰。 下一步,针对网民反映问题,县教体局会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在县城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在农村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以缓解学生入学压力。同时,县教体局会积极向县政府汇报,配合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寄宿班予以取缔,还孩子们一个正常的学习环境。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8052746)。

  【网民留言】

  我是长垣县蒲城公馆二期业主,我们是在2013年买的蒲城公馆的房子,到现在已经停工三年了,这三年我们业主为房子的事几乎跑断了腿向县里领导反应房子的事,至今为止没有进展。经业主调查开发商是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开始开工建设,而且这个小区就县委大楼后边,业主不知道相关单位是如何监管的。让开发商建发售房导致这么多老百姓上当受骗,一家几十万,这可都是我们老百姓多年攒下血汗钱,到现在钱没钱,房没房,县领导换届了,调走的调走,退休的退休。我们的事没人管,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求求书记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们这些可怜的老百姓吧,谢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长垣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蒲城公馆二期项目于2013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1年9月取得土地证,2011年9月、2012年4月分别取得规划用地、规划工程许可证,于2014年10月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预售许可证。 蒲城公馆二期因蒲光集团企业联保等原因,出现了资金危机。建筑商为垫资建设,在利益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停止二期工程建设,导致购房业主多次上访。 针对此问题,长垣县政府成立了蒲城公馆项目建设专项处置工作小组,对蒲城公馆开展了资产清查、债权债务剥离、追讨高息等一系列工作后,决定利用有限资金先启动8号楼,滚动开发建设,但在建设中困难重重、突发问题频出、进展缓慢。工作组多次与开发商、建筑商进行协商,要求双方尽快清算工程量,开发商另找施工方进场。目前,已有施工队愿意垫资建设,开发商、建筑商正在进行清算工程量等工作。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长垣县的一个普通百姓,我们是13年分期付款购买的富海公司开发的东湖锦岸小区的商品房,因为开发区资金断链,一直没有交房,到现在还是购房协议,15年十月份我们县政府推出财政补贴,我想问一下,我们小区的购房人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长垣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网友于2013年分期付款购买了东湖锦岸小区的商品房,根据长垣县2015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长政〔2015〕33号)文件要求,“凡在长垣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别墅、商铺),凭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证明,均可申请获得财政购房补贴,其中,自文件印发之日2015年10月11日起止2016年12月31日购房的,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100元/平方米;2017年元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50元/平方米。” 该网友购房时间为2013年,不符合购房补贴条件,无法享受购房补贴。

  【网民留言】

  西平消防部门严重不作为!小区的消防通道被各种车辆违法占道一直解决不了! 小区门口10月28日贴出的通知,如下图: 定时定点的去检查,还是白天,还是提前3天通知,这是要治理呢?还是通风报信呢?还是走走形式呢? 其结果也没有如期如时的进行检查! 5号楼前面和后面西半部分成了停车场,4号楼西半部分的车库业主进库困难,小区4号楼和3号楼之间,各种的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私家车停的乱七八糟!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西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已对阳光小区相关车主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同时,对阳光小区居民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张贴消防宣传资料,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下一步,公安消防大队将对该小区进行不定期检查,跟踪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网民留言】

  驻马店市西平县阳光住宅小区,北面两栋楼之间通道停满了各种车辆,该通道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宽度,但是晚上却停了一排私家车,有并行停靠的情况,影响通行顺畅。为什么始终管制不了呢?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西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已对阳光小区相关车主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同时,对阳光小区居民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张贴消防宣传资料,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下一步,公安消防大队将对该小区进行不定期检查,跟踪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我们是确山县刘店镇大刘庄村委村民,向您反应我们村委自来水没水可吃,虽然10月4号来了一天水,但是之后就没有水吃啦!不知道什么原因!家家户户出150元钱安装的自来水只用了几天,求书记督促!让我们有纯净的自来水吃!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大刘庄村自来水安装工作于2014年11月份结束,止2016年4月份一直正常供水。此后,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收不抵支,自2016年4月份因欠电费停水至今。为切实解决群众吃水问题,保证饮水工程正常运营。经大刘庄村委与承包人协商,由承包人先行垫付所欠电费,缴纳后已于2016年10月4号开始供水。此后一段时间,因电压低造成抽水泵及水表损坏,而商铺不销售该品牌水表及其相关配件,只能前往原厂购买,预计维修后可于11月20日恢复供水。

  【网民留言】

  我是正阳县一名由工勤岗位转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农村小学教师,转岗时被告知:转岗后享受教师待遇,退休年龄为55岁(女)。50岁那年又接到教体局通知:转岗的继续上班。2015年7月13日,正人社薪(2015)37号文件通知8位教师退休,其中有我,当时我52周岁。被扣减2年工龄、2年薪级工资、农补,2015年乡镇工作补贴等。为什么?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樊霞、靳国丽、李洪珍、宋歆鸿、沈丽、涂善凤、刘志华、周庆美等8人均为技术工人,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办理转岗手续,被聘任为小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正职改[2009]10号、正职改[2010]8号),并在聘任的下月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2015年7月13日退休(正人社薪[2015]37号)。 事业单位转岗有关政策。1、河南省人事厅(豫人[2015]3号)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3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2、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豫人薪[2005]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不满10年的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只能按工人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3、经咨询市职称改革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过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由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部门(职称管理部门)办理聘任手续后兑现相应的职务工资。河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后有关工资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工改[1988]2号)第三条规定:受聘人员的工资一律从被聘任的下月起进入相应职务工资档次。 4、《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 104号第一条规走: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具体内容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并连续工龄满10年的。樊霞等8人在所聘专业技术岗位不满10年,只能按工人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 经审查,会同市人社局的审查意见,决定维持正阳县人民政府2016年9月6日作出的复查意见。 此复核意见为该信访事项的信访终结意见。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再受理。

  【网民留言】

  谢书记您好: 2015年7月13日,正阳县人社局下发:正社薪(2015)37号文件通知退休,当时53岁。正阳县人社局以“50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就算退休了”为由,扣减我3年工龄,2年薪级工资不给,2014年调资没有我的,按规定2014年9月30日之后退休的可以按新工资标准调增,我是2015年9月才离开工作岗位的。同事己领的2015年乡镇工作补贴三千六百元也没有我的。难道2015年7月13的红头文件上,鲜艳的“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印,不能证明我的退休时间吗? 人社局没有及时办理退休要用扣减工龄,扣发工资来弥补失误吗? 由于我是由工勤岗位转到专业技木岗位的,50岁当年被通知:转岗的继续上班,55岁退休。在我超过50岁,不到55岁时突然办退,又不按通知时间算退休,人社局领导办事一会儿一个样,把我们都绕晕了。咨询时他们说:“工作有瑕疵”、“没吃透政策\"等等。无论如何也不该克扣我工作期间应得的工资吧?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樊霞、靳国丽、李洪珍、宋歆鸿、沈丽、涂善凤、刘志华、周庆美等8人均为技术工人,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办理转岗手续,被聘任为小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正职改[2009]10号、正职改[2010]8号),并在聘任的下月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2015年7月13日退休(正人社薪[2015]37号)。 事业单位转岗有关政策。1、河南省人事厅(豫人[2015]3号)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3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2、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豫人薪[2005]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不满10年的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只能按工人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3、经咨询市职称改革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过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由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部门(职称管理部门)办理聘任手续后兑现相应的职务工资。河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后有关工资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工改[1988]2号)第三条规定:受聘人员的工资一律从被聘任的下月起进入相应职务工资档次。 4、《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 104号第一条规走: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具体内容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并连续工龄满10年的。樊霞等8人在所聘专业技术岗位不满10年,只能按工人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 经审查,会同市人社局的审查意见,决定维持正阳县人民政府2016年9月6日作出的复查意见。 此复核意见为该信访事项的信访终结意见。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再受理。

  【网民留言】

  谢书记您好! 我是正阳县小学教师,2016年9月8日的留言得到您的高度重视,心里非常感激。可是驻马店市委的回复不符合事实怎么办; 9月8日,我咨询两个问题:一、县人社局是否有权扣减劳动者工资、工齢?“回复\"没有给予解答。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7月人社局为我办理退休时,我己54岁,按工人身份应50退休。50岁以后的4年工龄被减去,14、15两年的薪级工资被扣,l5年工作期间的乡镇教师补贴三千六百元被扣发,应该吗? 第二个问题是:我的情况符合豫人薪(2OO5)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什么不执行?“回复\"称“正阳县2009年开始办理转岗聘任,之前有部分工人身份人员取得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没有进行聘用\"。不符合事实。我县和我情况一样的共有8人,均在2004年就被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教体局领导、同事、聘任证都可证明)。潢川县在执行(2005)3号文件时,对转岗人员从首次聘任时间2004年7月1日计算聘期,为什么正阳例外?难道同一文件有两个执行标准? 我反映的情况真实存在,如有虚假愿受处罚。希望谢书记百忙中再次关注,给予公正合理的解决。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樊霞、靳国丽、李洪珍、宋歆鸿、沈丽、涂善凤、刘志华、周庆美等8人均为技术工人,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办理转岗手续,被聘任为小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正职改[2009]10号、正职改[2010]8号),并在聘任的下月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2015年7月13日退休(正人社薪[2015]37号)。 事业单位转岗有关政策。1、河南省人事厅(豫人[2015]3号)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3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2、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豫人薪[2005]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不满10年的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只能按工人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3、经咨询市职称改革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过后,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由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部门(职称管理部门)办理聘任手续后兑现相应的职务工资。河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后有关工资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工改[1988]2号)第三条规定:受聘人员的工资一律从被聘任的下月起进入相应职务工资档次。 4、《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 104号第一条规走: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具体内容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并连续工龄满10年的。樊霞等8人在所聘专业技术岗位不满10年,只能按工人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 经审查,会同市人社局的审查意见,决定维持正阳县人民政府2016年9月6日作出的复查意见。 此复核意见为该信访事项的信访终结意见。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再受理。

  【网民留言】

  辉县市购房补贴何时能够到老百姓手中,开发商非法收取双气开口费何时能退换给老百姓!难道说政府承诺的都是空气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是2016年5月份在锦绣瑞园小区购房,6月份递交的申请购房补贴申请材料。辉县市购房补贴的发放是按照购房户办理手续的先后顺序进行的,开发商分批次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补贴,市财政部门分批次发放补贴到开发商,然后开发商通知购房户领取补贴。目前,辉县市已发放了6批购房补贴,经查阅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名单,网友购房补贴安排在第十一批发放。 关于反映开发商收取双气开口费问题 经查:锦绣瑞园小区由辉县市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销售,目前已售2、6、7、9、10、12、13、15、16、19、20、21、22、23、27、28、29、30号楼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都是在2016年6月22日取得的。 根据《辉县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购买锦绣瑞园上述楼盘的购房户不应缴纳双气开口费,辉县市发改委已于9月2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省辉县市西平罗乡南平罗村村民。 1985年12月19日,经村委会研究批准,我取得了一块村内空闲土地的使用权,用于搞家庭养殖(有书面证据)。几年后,由于养殖亏本,我暂时未使用该地块。之后,本村村民吴X广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强行霸占该地块。为此,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向辉县市西平罗乡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该争议土地进行确权处理,但西平罗乡政府却拒不履行职责。导致我无法向法院起诉。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问题实为自2007年以来曾多次反映其邻居吴×无手续私自占用村内集体空闲地的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村小队分给网友及其邻居吴×各一处空地,供他们养殖使用,双方均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归集体所有。由于两家猪圈相邻,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发生矛盾、争执,并由此引发过打架事件。 2007年,南平罗村委会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时,将该处几座不再作养殖使用的废弃猪圈推倒铲平后,收回集体规划使用,并要求原用户不得再占用该空闲地。但因空闲地在吴×家对面,所以吴×经常将其货车停在该空地上,造成网友强烈不满。网友认为,既然原空地已经收回集体,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占用,如有一方占用,双方就应共同使用。因此网友多次到信访局反映纠纷问题。 2014年,网友给中央巡视组写信反映该问题。4月29日,中央巡视组交办该案后,西平罗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负责协调处理该案。经调查落实后,作出以下处理意见:“一是按照村党支部、村委会划定的空闲地面积,网友与吴×两家可以暂时使用,但所有权归村集体,如村里有规划,应按村里规划执行,村里可以随时将其收归集体;二是对于网友反映的打架事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此意见于2014年5月1日经网友签字同意后,结案上报。 网友、吴×两家仍因空闲地使用问题纠纷不断,后网友要求村委会将该空闲地收回集体所有,南平罗村委会为平息两家之间矛盾,于2015年6月将该空闲地全部收归集体所有,两家不再拥有使用权,当时两家也无异议。现网友反映的问题仍为该空闲地离吴×家较近占用方便,而他家所处位置较远不能使用问题。 综上所述,辉县市国土资源局西平罗国土所对该空闲地明确作出了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的意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一年前我反应过河南省永城市西城区裕东路的问题,可到了现在了,路越来越差,已经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出行和健康安全,没有下水道雨天如沼泽,晴天漫天尘土,我们这边的得咽炎的都有两年没治好的了!请领导尽快督促我们地方政府给修修路吧,谢谢了

  答复意见: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永城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向建委调查,西城区裕东路全长4300米,宽8米,混凝土路面,已于11月3日正式开始施工修建,预计工期3个月。 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唐河县解放路小白石材,从去年都在举报,他们露天加工石材,粉尘大,污染环境,举报一直没有任何效果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10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唐河县进行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石材加工点位于解放路东段路北,业主白某,昝岗乡丁庄村人。家庭式石材加工、销售,主要对半成品大理石块进行切割、打磨、成品销售。所使用生产设备为:切割机1台,手磨机1台。现场发现该加工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粉尘、噪声排放且未办理环评手续。 县环保局向该业主下达了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2016年10月24日前停止生产,限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责令业主完善治污设施,对噪声、粉尘的排放进行治理。 2016年11月7的再次现场检查中,该加工点已停止加工,正在进行整改,完善环保设施。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我是南阳市唐河县马振扶乡一农民,于2013年春天在唐河凯景小区全款买了一套期房,当时只有协议没合同,协议上说15年5月1号前交房时签合同,可至今没有交房不说,却被信阳法院把我们小区一共二百余户没签合同的房子因凯景的贷款问题查封了,我们去找了唐河政府,也找了信阳法院,他们却相互推脱踢皮球不解决问题,书记啊,我们这些老农民都是辛辛苦苦积攒的血汗钱买的房,这样不是把我们坑死了吗?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只有向书记您求助,还望您在白忙之中抽空帮我们这些农民解决困难!我将代表二百余户凯景小区的业主叩头谢恩!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16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唐河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唐河凯璟国际小区开发商因资金问题,被信阳法院查封了部分房产。现该开发商已就此事与业主进行协商(进行换房或退购房款),若协商不成,建议网民走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我们曾于2016年8月12日在人民网给您留言,请您督促唐河县有关单位落实我们的诉求。9月13日,南阳市委回复:网友问题县群工部已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建议网友等待办理结果;同时,我们也将协调县卫计委、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部门积极调查处理。实际情况是:唐河县委群工部和县委督查室都是将案件批给县卫计委,县卫计委于8月26日出具唐人口【2016】 号文件,称“涉及问题计生委无法处理,建议召开联席会议,协调人社、编制、财政等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据此向县委群工部和督查室回复。 尊敬的谢书记,几个月来,我们在县政府有关领导和县委群工部、县委督查室、县人社局、县卫计委等部门之间无数次的来往奔波,被各位领导和有关单位推来推去。时至今日,问题没有得到任何解决。无奈之下,只有再次向您请求:请您在百忙之中督促一下唐河县的有关领导和部门,让他们纠正懒政怠政推诿扯皮行为,立即解决我们的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及工资待遇,补发2000年以来欠发的工资差额。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23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唐河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县卫计委已对网友反映的问题给出信访处理意见,但网友对卫计委的答复不满意,已向县信访局复查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现复查复议办公室已受理,正在按照程序进行复查。请网友等待复查复议结果。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唐河县昝岗乡二宅村东徐庄,村子后面河道的路没人管影响村民出行,前几年好好的路,能过汽车,现在只能过自行车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25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唐河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昝岗乡二宅村东徐庄村北临三夹河,徐庄群众为方便群众出行,多年前由村民在三夹河上自行搭建一座临时便桥。现因河道采砂造成河面增宽、河道加深,二宅村委与砂场承包人协商,由砂场承包人对该桥进行维护及修缮。近期降雨量较大,便桥砂土被冲毁,只留下有较窄的临时小道,仅能自行车通行,车辆无法通行。现该村已与砂场承包人商定,待三夹河水消后,及时搭设便桥,方便群众出行。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 恳请您在百忙中关注落实南阳退伍军人分配到单位至今未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盼望书记过问复转军人合法权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12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市人社局进行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市养老保险管理局及时和环保局人事科进行了联系,10月24日环保局派同志前来拷取了单位开户和进行补缴所需的相关资料,待手续完成后办理参保和补缴。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规定办理手续,不存在人社局不办理养老保险手续问题。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你好: 我们是南阳市分配到单位10多年的退伍军人兰××、刘××、马××,单位带我们一起去给市人社局受理窗口给我们办理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时,市人社局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说我们退伍军人不符合办理参加事业、企业养老保险手续,盼望书记关注落实退伍军人合法权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9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市人社局进行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市养老保险管理局及时和环保局人事科进行了联系,10月24日环保局派同志前来拷取了单位开户和进行补缴所需的相关资料,待手续完成后办理参保和补缴。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规定办理手续,不存在人社局不办理养老保险手续问题。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我是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雪枫街道办事处牛王庙村居民,在2014年郭家庄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在我们没有看到拆迁方案也没有人跟我们商量的前提下,我家房屋一座被强拆,一座被强行停水停电,至今已经2年多,仍没有人对我们这件事进行处理,2年多来,一家人有家不能归,孩子有学不能上,在此求助书记希望能帮助我们回家。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9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镇平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关于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正在通过信访渠道解决,街道办也正积极协调,也请您予以配合,便于有关问题尽快解决。如有其他诉求,请拨打13603775126进行联系。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我们是辉县市初中学生家长,2年前辉县市教育局更换了英语教材,当年就引起了老师和学生的抗议,说太难了,不符合我们的实际情况。谁知今年又继续使用,导致大量的初中生没法跟上,从初一开始就落下许多,导致当地大量的英语补习班的产生,使得我们家长的教育投资增加了许多。请书记过问。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选用沪教版初中英语教材的原因 根据国家教委发布的教基〔1995〕2号文件精神,“教材的编写、审查和选用应贯彻‘中小学教材要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多样化’的方针,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并且“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分工主管本行政辖区内中小学教材(包括民族文字教材)的编写、编译、审查、选用工作”。2015年8月3日,新乡市教育局为促进教学改革的发展,下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辅资料选用结果的通知》,通知要求辉县市和延津县选用沪教版初中英语教材。 二、关于沪教版初中英语教材的情况 沪教版初中英语教材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2013年通过教育部审核并被确定为义务教育教科书。 与其他版本的教材相比,沪教版初中英语教材结构编排合理,并且与辉县市现行使用的高中英语教材编写思路自成一体系,内容更适合于发展学生的综合英语能力。教材编写的思想、内容的选择、教法学法的指导更符合语言学习规律。只是生词词汇量与原来使用的仁爱版教材相比稍大。 三、选用沪教版教材后辉县市教育局所做的工作 每一次教材的选用,学生和教师都有一个心理适应和能力适应过渡期。辉县市教育局积极联系负责我省发行工作的河南教育报刊社并取得支持,共同开展免费的初中英语教师培训。2015年8月至今,先后邀请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市迎园中学、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辽中区的专家面向全体英语教师开展大规模培训4次。同时,辉县市教育局组织骨干教师研讨后出台了《辉县市对沪教版英语教材的整合和删减指导意见》;由学科教研员牵头组建微信群,供辉县市初中英语教师交流教材使用经验,群主积极上传课件、习题、听力MP3文件等供教师共享教学资源。 就选用沪教版初中英语教材后的相关工作,辉县市教育局及时在2015年10月向新乡市教育局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进行汇报。新乡市教育局十分重视,迅速责成河南教育报刊社又在11月7日增加一场对英语教师的免费培训,并于2016年3月安排我市骨干英语教师免费到沈阳地区学习教材的使用经验。 一年多以来,通过新乡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河南教育报刊社的积极配合和市教育局的努力,辉县市七八年级师生普遍已经适应了沪教版初中英语教材的使用。针对网友反映初中英语教材难度出现的新问题,辉县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与出版社和教材发行单位的沟通力度和最新使用教材的七年级英语教师的培训力度,组织更多的骨干教师外出到沈阳、山西等使用经验较为丰富的地区观摩学习,加大学校内部的英语教研力度,面向七八年级学生开展更多的朗读、诵读和单词记忆大赛等活动。

  【网民留言】

  近日,许多村民到辉县南寨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因无人上班而无法办理。据南寨派出所所长解释,由于户籍室原工作人员已调走,而新来的人员没有调入,导致户籍工作无人办理。笔者认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调动不应当影响老百姓办理户籍业务,辉县市公安局存在工作上的严重失误。应及时安排相应人员入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因辉县市公安局人员调动,南寨派出所户籍内勤人员交流到其他单位。新户籍内勤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到新乡市公安局进行户籍内勤备案等,给南寨镇群众办理户籍业务造成了诸多不便。目前,南寨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人员已到岗正常开展工作。

  【网民留言】

  谢书记您好:我是辉县市的一个普通百姓,我向您说一个辉县市的一个普遍现象高利贷。辉县市有很多人被高利贷逼的无家可归妻离子散,望政府重视我们辉县,还我们一个我们一个安乐安静健康的一个家园。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牛XX,家住辉县市城关镇,在辉县市南关村做生意,因需要资金周转,通过朋友介绍,向别人借款3万元,据网友本人称,借款合同签署后,债权人付给网友29500元,直接扣除500元利息;因还款时间到达,债权人多次向网友催债,其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还款,心情焦虑时在网站上留言。 经辉县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网友询问了解:目前,虽债权人多次向网友催债,但暂时没有恶意催债。工作人员告知网友:若出现恶意催债情况,例如搬走家中财物、甚至殴打债务人,都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若债权人有 “放高利贷”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年利率超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认定无效,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自诉。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 我们是辉县市郑永和书记在六十年代成立的愚公移山专业队,全民事业单位主要是打山洞 患职业尘肺工伤职工,我们衷心感谢党的好干部---辉县市纪检委书记唐建伟。唐建伟书记十分关心我们患职业尘肺工伤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多次督促辉县市交通局局长王全新同志按照规抓紧进时间解决患尘肺职工终身享受的生活保障扣取问题。我们相信在一心一意为党分忧,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好书记唐建伟的关注下,我们的生活保障克扣问题一定能尽快解决。谢谢谢书记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截至2016年9月,纳入辉县市人民政府交通伤残办管理的矽肺病人数为40人,分别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从事辉县市交通基础设施施工人员,其中已办理退休手续19人。自2010年以来,辉县市人民政府伤残办对上述纳入管理的退休人员,除领取养老保险金外,还从交通伤残办领取矽肺病津贴:I期800元、II期830元、III期860元;对未退休人员执行的津贴标准为辉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I期1725元、II期1930元、III期2120元。 网友刘XX,男,汉族,1954年4月出生,原辉县市交通局下属企业汽车修配厂职工,于2012年11月23日经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诊断为矽肺病I期。2014年4月在辉县市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手续,现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2010.1元,除领取养老保险金外,每月还在辉县市交通伤残办领取矽肺病津贴800元。

  【网民留言】

  谢书记您好:新乡辉县市百泉镇百泉村内老二中门前的那条道路破损严重,到处坑坑洼洼,加上车流量大,经常堵车,这么些年了镇村都不管,今年两次洪灾又是雪上加霜,城区还是通往百泉景区和乡政府的唯一通道,至今无人管无人问,过往群众无不怨声载道,请谢书记关注一下群众的民生问题、出行问题,谢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百泉镇百泉村老二中段位于辉县市百泉复兴工程规划范围内,是百泉湖周边提升改造的一部分。鉴于该段道路损毁严重,辉县市交通局已将其列入“十三五”乡村道路修建计划并上报新乡市交通局。同时,百泉镇将积极采取措施,对该路段进行局部养护,以方便附近群众出行,尽量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领导 你好 我是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胡桥乡太平庄村的一名村民。今年我合法租赁了一处村里的废弃场地作为养奶牛的地方 而且如果政府如果有规划,我马上拆除,我的租赁合同是经过村里和乡政府批准。并且都有乡里领导签字。可是在我搭牛棚过程中,辉县市规划局不让我施工。无任何正当理由。现在我家几十头奶牛在雨中淋着。因为天气寒冷,牲口都生病了。您是我们全家的希望,只有您能救我们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合法租赁的废弃场地是辉县市胡桥乡太平庄村废弃的老化工厂,占地11亩,化工厂倒闭后成为闲置地。2016年4月,太平庄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将该11亩废弃场地以每年51000元的价格租赁给网友用作炒货厂。 胡桥乡位于辉县市城市规划区内,根据《辉县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辉政办〔2010〕101号)相关规定:“城市建成区以外、规划区以内和集镇、村庄、农村新型社区外延500米区域内为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区域。”因此,网友不能在租赁废弃场地上建设奶牛养殖场。同时,经查证胡桥乡、村两级也从未批准网友在租赁废弃场地上建设奶牛养殖场。

  【网民留言】

  我是辉县的想申请廉租房,还有房子吗?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目前辉县市实行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市区内三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樊寨小区、清晖花园小区和苏门花园小区,所有房源已于2015年底全部分配完毕,且尚有1800余户轮候对象。 《辉县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辉政〔2014〕12号)第十四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对象为: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具体详细情况网友可以咨询辉县市房管局审核与信息档案科,咨询电话:0373-6259425。

  【网民留言】

威海新城债权5号政府平台债(威海新城债权5号)

  书记你好,辉县孟电石料厂给改装车,还有手续不全的车装车,而且每辆车都严重超载,希望书记明查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通过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执法大队分别就反映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孟电石料厂确实存在改装车、手续不全车辆,属于该厂自备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用于生产;未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厂区。为此,辉县市交通局执法大队近期对该厂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该厂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62号令》《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执行。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排查出的改装车辆下达了《整改告知书》,限期整改。同时,加大对孟电石料厂车辆路面管控力度,对发现改装、无手续的一律扣押,禁止其上路行驶;对车辆超载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你好!新乡辉县赵固卫生院因债务已经无法正常运转,职工工资已经有半年都没有发了了,拖欠医药公司的药款近千万元!现在已经有多位医疗骨干人才被迫离职!希望书记能能过问一下,是什么原因导致新乡辉县赵固卫生院无法正常运转!谢谢书记!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辉县市赵固乡卫生院属赵固煤田塌陷区,致使房屋多处崩塌,造成卫生院不能正常营业;2013年7月搬迁至野外临时安置点,因条件简陋,多种业务不能正常开展;2015年6月赵固乡卫生院新院落成,再次进行整体搬迁,期间办公家具购置、设备更新调试、基础项目完善、工作环境改造等原因造成支出加大,负债增加,运转困难。 1.关于医院职工工资未及时发放问题 经查:赵固乡卫生院职工工资已发放到8月份,因该院整体搬迁,设备更新等方面原因支出过大,且新农合补助资金不到位,造成6至9月份工资未能及时发放。目前,6至8月份工资已发放到位,9月份工资正在测算制表,将于11月份中旬予以发放。 2.关于拖欠医药公司药款问题 经查:赵固乡卫生院药品欠款2311684.95元,随着基药补助款到位和医院业务的好转,将加大偿还力度。 3.关于多名医疗骨干人才被迫离职问题 经查:赵固乡卫生院近年来职工除正常退休外,又新增两名医师,无人员流失现象。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我是新乡市金谷阳光地带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于15年初购买新乡市南环金谷阳光地带A22#楼商品房一套,开放商签订的交房日期是16年6月30日。小区于15年年底已完成大体的房建工作,仅剩余水电燃气未安装、绿化未施工。今年我们业主多次去金谷售楼处与其沟通询问,但是金谷开发商基本上没什么动静、没有交房的迹象。从6月份交房日期到现在又是好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得到的开发商的是无限期的回复,一直在拖延时间。我是今年国庆节结婚的青年,本来计划按期交房简单装修一下结婚可以用的,结果现在还要再租房来充当“新房”使用。每个月除了2000元的房贷还要交1000多元的房租,再加上平时的生活开支,使得收入微薄的家庭更加拮据。希望谢书记能给一个无助的市民给予帮助,帮忙敦促新乡金谷阳光地带开发商早日交房,还我们600多户业主一个家!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网友王X的购房合同中交房日期是2016年12月31日,不存在逾期交房一事。 二、金谷阳光地带A22#楼有部分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确实存在不能按约定时间交房问题。 经查,该工程楼体及室内工程已全部完工,剩余室外道路、管网和景观工程,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影响,涉土作业施工缓慢,导致开发企业延缓交房。目前已要求开发企业密切结合好大气污染管控,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达到竣工交房条件。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新乡绿都城小区是新乡绿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46号楼是2014年1月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根据《新乡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新建〔2010〕196号)第四条第2项“凡本方案发布实施后参加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以是否取得售房许可证做为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区别),应与供热单位签订计量供热合同。建筑物热力入口和用户的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等配套装置的购置及安装费用应纳入房屋建造成本。请问我们46号楼热力开口费应不应该交?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绿都城小区开发商是新乡市绿都置业限公司,2008年5月21日同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符合(新政〔2008〕22号)文件第12条的规定,即按老办法征收和补缴暖气和燃气配套费。 经调查该小区物业没有收取46号楼业主的暖气流量表费。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 我们是汝州交通运输局执法局我们举报的是今年中秋节其间交通执法大队魏X红,周X光公然违反中央文件精神强制向下属发放代金券到汝州名仕商行消费牟取利益,中央三令五审到他们这里成了耳旁风我们请上级部门严查。代金券有执法大队和名仕商行公章清明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汝州市交通局进行了调查回复。 因执法人员日常在乡镇基层公路巡查及野外执法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每月每人享受野外午餐补助220元(22天*10元),执法大队财务人员每月制表格向局财务报账领取现金发放。从今年7月份开始根据市财政要求野外午餐补助必须开具粮油专用发票。执法局执法大队召开队委会研究决定,由汝州市名仕商行提供发票。目前,经过与市财政部门积极协调,从九月份开始,一线执法人员的野外午餐补助已可直接发放给个人。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伏瞻书记您好!我是柘城县铁关乡的一名老实农民,我给您反映的问题是铁关乡教师一半以上都不在岗,都外出打工,教育如何搞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柘城县委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柘城县铁关中心学校所辖中学一所,小学十所。在校生1510名,在职教职工185人。按照2003年核编定岗后铁关中心学校教师工资底册和现铁关各学校在岗在位教师逐个比对,工资底册上有名但已调出的教师有13人;因事、因病向学校及中心校请假的教师有11人;工资底册有名但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有6人;工资底册有名但已到龄未办理退休手续教师有5人。针对铁关中心学校在教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县教育局对该中心学校校长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铁关中心学校改变工作思路,严格人事管理制度。

  【网民留言】

  开发商加盖房子影响了我们居民生活,在我们本市反应快一年了,没有恢复,现在又开始动工,我们居民的利益何在?

  答复意见: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永城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综合执法局调查,水墨苑小区暂未发现任何施工迹象,待施工时综合执法局将严格监管,监督开发商按图按规划施工。 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舞钢市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常年处于拖欠状态,老师上班两年多一直拿着实习工资,相关部门一直回复在办理中,未见兑现,什么时候实时发放到位一直不敢保证,老师的权益谁来保障?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舞钢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属于财政统一发放,财政部门发放工资时教师工资优先发放,目前不存在工资拖欠现象。 舞钢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新建学校,教师的实习期于2016年9月到期,舞钢市劳动局已对转正后的教师工资调整完毕,调整后的工资从9月开始执行,待11月份全市调整工资工作结束后一起兑现,对工资问题教育局已与特殊学校教师们进行解释说明。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13937527868)。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你好 舞钢市作为河南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可是城乡交通的发展却是严重滞后。情况表现在;一,我们是舞钢市尚店镇南水北调移民,每次去舞钢市里办事,乘坐城乡公交需要在尚店镇下车后再换乘一次才能到舞钢市,同样回来也是如此。从郑州上学回来带了很多行李,然后在舞钢市汽车站坐车后走了五分钟,然后在一个停靠点下来,再去乘坐另外一个车,如此来回倒置,不仅给乘车的百姓带来很多不方便,而且也不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其次,从舞钢市到王店只有十公里,单程票价竟然有7元,不合理的乘车方式和高票价影响了乡镇百姓到舞钢市的发展和消费,阻碍了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二是,由于移民村所在的位置距离省道公路还有一段距离,过去移民回南阳乘车很方便,因为舞钢到南阳的班车经过移民村停靠,可是现在因为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班车不能在移民村停靠,只能到王店才能乘车。这样的调整给移民回南阳探亲、访友乘车带来巨大的不便。以上两个问题不仅影响了移民村的村民出行,从舞钢到王店沿线的百姓不论去舞钢还是到南阳都面临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移民过去生活的地方虽然没有高速、国道,但是省道和县道距村的距离只有五米之远,乘车非常方便,到县城办事,探亲乘车都是一站式。希望舞钢市政府能够协调各方利益,为广大百姓出行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为城乡一公交体化交通发展清除障碍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舞钢市移民往来市区乘车办事需转乘问题 移民往来市区乘车主要乘坐“寺坡---王店”线路的农村客运班线客车,该线路现有客车21台,420个座位。寺坡至王店每天6:10发车,晚上7:20末班,其中寺坡---尚店每10分钟一班,尚店---王店每30分钟一班(鉴于尚店至王店客流不足,寺坡至王店客车到尚店后每3班开往王店1班)为便于移民村群众乘车,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在移民村入驻我市后,即对寺坡至王店线路进行了线路途经变更,专门绕行移民村行驶,并一直坚持至今。 关于在寺坡站上车后五分钟转车问题,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已责令该线路经营者立即整改,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有违者,群众可即时拨打投诉电话:0375---8133320。 对于反映寺坡至王店10公里,票价7元,经舞钢市物价局跟车调查,其线路为20公里,票价上调至7元,属于私自涨价。随后舞钢市物价局对违反价格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线路车主及尚店车队队长杨永坡进行了约谈,责令改正,不得私自涨价。 二、关于移民村群众往南阳返乡乘车问题 舞钢至南阳客车两台,一天两班,其中一台途径尚店移民村路口,移民可就近乘车,另外过移民村路口外籍至南阳车辆3台,两台舞阳至南阳,一台西平至南阳,一天3班,移民均可选择就近乘车至南阳。 三、关于舞钢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及移民村群众未实现公交化出行问题 舞钢市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也正稳步推进,现已实现城乡客运主管部门一体、城乡群众出行乘车零换乘。但由于涉及国家层面,有关城市公交和班车客运管理体制问题,存在城市公交只能在城市控制区运行,班车客运虽能和公交对接,实现零换乘。但限于不能使用公交车型,上级无专项资金补贴等因素,不能实现公交化运营模式,下一步,随着国家各项改革进程的深入,打破体制约束后,将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城乡客运投入,早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客运一体化。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18317681333)。

  【网民留言】

  当年要修迎春东街,我们安阳县职教家属院积极配合,把自己住的房子让出来拆了,修成了现在的迎春东街,虽然我们有些人不得不流离失所,重新租房子,看到了路修好了,我们做出牺牲也高兴。但现在撵我们出来的房子被拆了三分之一,剩余三分之二还要重新修整,特别是正好矗立在进出的拐角处,我们300多的住户每天都要从这儿出进,实在不方便;被破坏了结构的房子,再怎么重新整,结构也不稳了,不定那天就会发生危险事件。我们也去查看了这条路的规划图,人行道规划的是4米,破楼给占据了近1米,属于违章建筑,并且完全挡住了绿化带,侵犯了我们享受绿化的权利。 为了我们300多人的出行方便,更是为了300多人生命安全,我们要求安阳市政府把剩余的2/3的危楼给拆了,正常的4米宽人行道修到位,绿化带种植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调查,迎春东街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城市内涝而实施的道路建设重点工程,文峰区负责该路段上的房屋征收,市住建局负责该道路建设。我区已对该道路上12座房屋进行了征收,并已补偿到位,目前此路已经建成。迎春东街信访局路南拆迁遗留房屋将暂时做为中华路办事处鑫泰社区临时办公用房,待绿化建设实施后,将该座房屋一并拆除。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给您说一个我家情况,我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在读中学生,我父亲在2016年5月27日在房子晒麦子不慎从房子上摔倒自家院里造成右腿骨折,在县人民医院就医花了五六万,本来想病好了就可以出院了,可在家静养一个月后去医院复查复查的结果是血栓,县人民医院不治我们又去洛阳附属医院治疗但还没治好。医生说可能会残废,现在父亲还在病床上不能站立,为我父亲治病花空了家里的一切还欠了亲戚邻居的钱,我母亲在家照顾不能自理的父亲,姐姐出门在外不能及时照顾,我也不想上学了家里实在太困难了,但我父亲说不治病也得上学,现在我没一点办法,希望领导看见能给我家一些帮助,我会好好学习报效社会,平顶山市叶县辛店乡赵寨村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该网民是辛店镇赵寨村村民赵某国,配偶张某红,夫妻二人有两个孩子,大女儿出嫁到洛阳,儿子赵某亮现就读于辛店镇中学八年级。本家庭四间平房,以农业收入为主,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赵某国在今年四月不慎腿摔伤,在县医院花费二万左右,新农合已报销。后又到洛阳治疗,花费五万左右,新农合已报销。其家在村里不属于特别贫困家庭,没有享受低保,乡镇及村里将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适时给予救助。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6117979)。

  【网民留言】

  陈省长好!我们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盐都街道办焦庄村,属于失地农民。我们叶县这十多年来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我们焦庄村村民的巨大牺牲和奉献,可是我们县领导可曾想起我们这些失地农民的生活生计社会保障等问题怎么解决呀?我们村年轻人靠体力尚且勉强维持住生计,上了年纪的老人怎么办呢?每月靠政府的五十元补助能行吗?物价这么高!民以食为天,百姓有了住所,才能安居乐业,希望陈省长百忙之中加以关注我们这些失地农民的民生问题,希望我们县的领导务实一点,不要为了政绩,不尊重百姓意愿,不切实际的乱作为!把心思放在如何引导百姓脱贫致富上,精准扶贫,响应国家大政方针,不要做一些好高骛远好大喜功的形象工程上来!谢谢!

  答复意见:

  你好!留言收悉。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关于盐都街道焦庄村失地农民生活生计等社会保障问题,叶县为了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出台了《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会议纪要》,研究制定有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方案。按方案内容在被征地农民区域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障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到龄次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80元生活保障金。下一步结合全县实际,将为失地农民争取相关政策,积极探索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 昆北新城建设涉及焦庄村,昆北新城是占位全县发展大局,是全县定位的四大发展战略之一,县委县政府从人民群众利益大局出发,拆迁安置方案的出台是依法依规、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为前提进行推进的。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直接联系(电话:6116877)。

  【网民留言】

  泌阳县下碑寺乡北山北到舞钢,东到西平,遂平属生态林保护对象,每年都有生态林补助,但多年来,群众没有得到发放林权证,也没有得到应有的生态林补助,乱砍乱伐依然普遍。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泌阳县林业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泌阳县下碑寺乡北山,对网民所反映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确实存在有少量滥伐现场,其地点主要发生在下碑寺石灰窑村委区域(即下碑寺北山)。通过座谈当地群众和查阅林业局林政稽查队对该区域所监管执法的相关情况和案件卷宗得知,该滥伐的现象主要发生在2016年1月份至4月份,在此期间林政稽查队共立案查处该区域滥伐、非法收购林木案件9人次。其中郭庄村一宗因修路发生毁坏林木林地的案件,已构成刑事犯罪,现森林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其他8件属行政处罚案件。林业局林政稽查队已根据各个案犯的滥伐情况和收购数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分别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罚。经调阅局营林股公益林资料查得一部分案件属《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该项目主要指对实施项目范围内的林木进行修枝、去杂、去弱、留强。2016年下碑寺乡石灰窑村委共有7家依法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实施了森林抚育项目,抚育面积3200亩。该项目的实施,可能造成一些不明情况的群众认为是乱砍滥伐。 对于网民所反映的生态林补助情况:下碑寺乡生态公益林区划面积70726亩,其中石灰窑村生态公益林面积38083亩,其公益林补偿金目前已逐户兑现发放至2014年底。2015年的补偿金现正进入微机录入,近日将逐户向林农兑现发放。 对于网民所反映没有发放林权证的情况是,申请办理林权证的群众,首先应由其本人向县不动产管理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然后由该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申请办证的林地进行现场勘察设计、调查落实,经相关当事人及四邻签字并在林地所在地公示权属无争议后,按程序办理,最后由泌阳县人民政府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即原林权证)。 泌阳县委责成县林业局加大对林地、林木的管控力度,要求组织由林政、公安为精干力量的督查组对全县各山区、林区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监督巡查,杜绝各类毁林现象和乱砍滥伐林木事件的发生。

  【网民留言】

  泌阳城是咋啦?交通除了政府门前稍好点,看看其它街道,可以说是乱七八糟,人行道被各种车辆占着,非机动车道被各种车辆各种姿势占着,特别是车站前。各种噪声、噪音震耳欲聋,我们反映过,说是劝阻。可只是糊弄我们,还是那个上老样子。真的就不能治理一下吗?我们真是企待啊!!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泌阳县正在开展“六城联创”,严厉打击非法占道经营、广告宣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及三轮等专项整治活动。 截止目前,泌阳县执法局车辆管理大队对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为共处理机动车784辆,其中罚款处理50辆,拖离处置18辆,上传公安交通管理系统平台716辆;对电动三轮车违规停放暂扣82辆,组织车主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达到20多场次,签订《自觉遵守道路通行规定承诺书》百余份;对电动三轮车违规停放行为处罚24辆,纠正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行为500余次,暂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200多辆、暂扣广告宣传音响设备50余台。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车辆违规停放处罚宣传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取得实效,使城区内交通秩序得到根本改善。

  【网民留言】

  你好 我是西平县的一个小农民,我每天开车到乡里 村里的代销店 超市送货。 西平县南边从县城到出山的路修路没多久 净是那些直径30-80厘米的坑和沟,有人说这是省道,,但是才修好的路坏了 到底是该谁管? 该谁修? 该谁修能不能修修 西平县北边从权寨到吕店的路是县乡道,也是修了好几年了。但是北路比南路的质量好的多的多,难道县乡道和省道的修路标准不一样?? 南路是过大车比较多,不过107大车更多 也没见107的路经常坏啊。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该路段已上报市公路管理部门,市公路管理部门已安排人员现场调查路面情况,施工单位近期将进行维修。

  【网民留言】

  听说俺小区有人反映过霸占消防通道停车的问题,消防队也刷了“禁止各种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标语,为啥一到晚上小区内还乱七八糟的停这么多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运输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竟然还有卡车,该违法停占的还是违法停占! 俺小区:西平县阳光住宅小区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西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已对阳光小区相关车主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同时,对阳光小区居民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张贴消防宣传资料,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下一步,公安消防大队将对该小区进行不定期检查,跟踪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网民留言】

  你好陈省长: 我知道你很忙,但是我反应的是一个很基本的民生问题,我是一名新乡市南环博瑞沁园的一名业主,我的房子2015年11月份都交的房,到现在路灯没有电,暖气没有通。我们得到的结果却是物业领导在和电力公司洽谈,洽谈两个月了还是没有准确的结果,只不过前段迫于政府的压力,让业主光办了暖气卡了,现在其他小区都开始交暖气费了,我们这还没有收到短信,现在一问物业和热力公司今年到底通不通暖气,他的回答却是等短信通知,他们还说如果发短信就通暖气,如果不发就不通,这种不负责人的话都能说,我们小区的业主还迫切希望今年能供暖, 我们现在是求助无门,望领导能解决。 在这先谢谢陈省长了,急盼佳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新乡市师大嘉苑二期(博瑞沁园)位于南环路与新飞大道西南角,现有高层11栋,住户1427户,目前入住率40%,开发商新乡市博瑞置业有限公司,前期物业服务为新乡市博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路灯问题 经查,小区路灯由一期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管理。7月9日由于大雨、洪水原因,导致相关设备损坏;该置业开发公司规划的二期独立照明设施,已拨付专项资金,正在铺设施工中,预计11月中旬开通。 2.暖气问题 经查,小区供暖地下管网设施设备已全部到位,在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与热力供暖公司协调下,小区于10月上旬已试压完毕,已确定今年供暖。由于我市目前供暖小区较多,缴费时间集中,为了不耽误用户时间,热力公司每天通知不等数量的小区到收费点缴费,经与热力公司再次沟通,该小区预计在11月7日左右可到收费网点缴费。接到通知物业公司会及时告知全体小区业主。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们是永城市第四小学学生的家长。现向您反映学校门口道路拥挤的问题。由于学校的进口和出口这一条道路。再加上附近有施工工地。水泥罐车来来往往,给学生交通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学校附近又有广电局和奇卡幼儿园两个单位。一到放学时,到处堵得水泄不通,家长们苦不堪言。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能够过问此事,把学校西边那条南北路修通。就不会在发生交通拥挤的现象了,广大家长盼望得到回复,问题能够解决,万分感激!

  答复意见: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永城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建委调查,反映道路位于第四小学与广电局之间,目前只修到第四小学西墙,向西是尚未征收的土地,因涉及到拆迁问题,建委正在积极向市政府反映,争取将该条道路列入明年的市政道路修建计划,待获得批准后即可安排施工。 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 您好!本人是河南永城市人在陕西工作十年公司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家上有老下有小,准备回家置业发展,咨询了永城公积金办公室关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问题,给与的回复是需要人担保或房产抵押,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担保且没有买房才可以,房产抵押房产总额大于贷款总额,这对于底层老百姓来说没有一个达标,人家缴纳住房公积金肯定也想买房,有房产抵押就不会考虑再买房,永城公积金办公室人员说他们也没办法文件就是这样规定的,请省长为在外的游子们能够在土生土长的老根处安有一个家,我们只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谢谢!

  答复意见: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永城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按照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要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有两种贷款担保方式,一种为保证人担保,另一种为房地产抵押担保。保证人担保方式对保证人的界定为:行政或事业单位,差供单位或自收自支单位人员均可提供担保。房地产抵押方式的界定为:夫妻双方或第三方名下的另一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满足以上任意一种担保方式,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 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2O15年8月汝州市的退休教师,我们这批人的退休金仍按14年的标准计算,按说应该按14年工资改革后的标准计算,目前在职人员己领到了新的工资,而我们还是老工资,清省长督促一下有关部门。

  答复意见:

  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事进行回复。按照《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豫政〔2015〕68号)文件规定:本办法实施(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并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办〔2016〕17号)文件规定: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期间已经到达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其养老保险待遇暂按现行退休费计算办法核定。今后再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中人”过度办法并结合“预增发”退休费情况重新核定养老金,多退少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6〕7号)文件规定: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简称“中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综上所述,2014年10月后退休人员,暂按原退休费计算办法核定退休待遇,待《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中各项业务指数下发上线后,结合我省2014年10月至实行按月征缴发放前期间相关费用结算办法,对职工本人退休前应缴养老金进行结算,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后重新核定职工退休养老金,并对职工本人实领退休金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理解?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375-68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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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流程】

  • 1.在线预约

    您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或添加微信在线咨询和预约,理财顾问会为您详细介绍产品情况。

  • 2.准备认购

    理财顾问根据您的需求为您预约产品额度、核实认购金额、打款日期,辅助您顺利完成认购前期准备。

  • 3.认购产品

    您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等方式打款至对应产品募集专户。

  • 4.签订合同

    认购款到账后,您即可以委托人的身份与发行机构签订正式合同。
    核实认购款是否到账,需要您提供:
    ① 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原件;
    ② 打款账户。
    ③ 身份证明文件。

  • 5.结算返点

    您的专属理财顾问会在项目成立日当天为您结算返点。

  • 6.确认函

    项目成立后,发行机构一般在2个月左右制作完成客户收益确认函,我们会及时将确认函寄送给您。

  • 6.售后跟踪

    项目成立后,我们会继续跟踪项目运行情况,为您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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