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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则社会新闻引爆网络,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一次性起诉了数十家在招牌上打上逍遥镇胡辣汤的早餐店,之后陆续发生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青花椒鱼商标维权等纠纷事件,商标之争愈发激烈。
笔者作为一个从小喝胡辣汤长大的,出于纯粹的好奇心,也参与进入吃瓜群众的围观行列
这个故事说起来其实很简单,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是一个由西华县民政局管理的社会团体,其业务范围为:搜集、研究胡辣汤产品质量和服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定期开展技术培训,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于2003年分别申请了3436143号、3436141号商标,分类号为29类食品和43类餐饮住宿,这个商标是长这样的:
后来呢,也许是出于试图管控胡辣汤市场的目的(本来近乎完全没有),据新闻报道,自2021年开始,陆续在焦作、濮阳、安阳等地陆续起诉了多个使用逍遥镇商标的,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的早餐店,要求对方要么入会交会费,要么赔钱。后来由于协会过于激进,把事情闹太大了,而且影响极度不好,导致最终被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协会紧急叫停。
这件事情是否合理合法我们暂时不提,但是根据这个故事,我们却可以从中看出我们在维权的过程中的风险以及维权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1)要保持良好的组织形式
虽然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似乎在法律上胡辣汤协会的商标并不存在着问题,但是在我们实际的维权过程中却不一定会有很顺利,而问题往往是出在应当以老乡、同族等所组成的群体上。
带有地名的商品,往往不是因为当地这个东西做的有多好,做的产量有多少,而是往往是因为最早是这个地方把这个东西做成产业,最早带出去的。比如我们讲中国带有地理名称的知名饮食品牌,沙县小吃和兰州拉面必然上榜。沙县小吃不必多说,源于在外谋生开小饭馆、早餐店的沙县人,而兰州拉面则更多是由在外务工的青海化隆人带出去的(没错,请不要怀疑,中国市面上兰州拉面馆主要是青海化隆人开的,跟兰州没关系),而上述这些协会无一例外,都是建立在老乡和同族所组成的群体上,依赖同乡同族之间的传帮带,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做的最好的比如沙县小吃,其在1997年便成立了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通过公会成员之间的传帮带,不断地进行发展,从原料到配方,乃至于店铺的流转,全方位实现对于会员的控制。而兰州拉面协会则依托青海地区的民族特性所组成的社会关系网,在很早便形成了一个高度封闭的社会关系网,拉面店铺的流转、铺与铺之间的距离、店与店之间的竞争方式、乃至于拉面的标准,都通过这个高度封闭的社会关系网来运行协调,从而实现了协会对于会员的管控能力。
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则截然不同,在其协会成立之时,逍遥镇胡辣汤已经和北舞渡胡辣汤并列成为河南省的两大胡辣汤名号,使用该名号经营胡辣汤生意的早餐店数不胜数,其早已不仅仅是逍遥镇,甚至不仅仅是西华,乃至于不仅仅是周口人在以“逍遥镇”三个字进行胡辣汤的经营,其严重缺乏对于封闭的社会关系网的构建,完全无法构建起封闭的社会关系网,而在这种情况下,早餐店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动力可想而知,以至于可以这样说,当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立的时候,在河南无数个早餐店牌匾上的“逍遥镇胡辣汤”六个字到底跟逍遥镇有没有关系,甚至都是一个未知数,甚至于此时的“逍遥镇”三个字,代表的可能已经不是某种商品或者服务,而是代表着师承关系,甚至于并不是代表逍遥镇的师承关系,而是代表着西华甚至是周口的师承关系,“我家胡辣汤的手艺是从周口人那学来的”。
而在沉寂了多年之后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这个时候却突然冒了出来,去以一种类似于加盟式的经营方式,去逼迫省内其他原本使用“逍遥镇胡辣汤”入会,不仅仅会导致非逍遥镇、西华、周口的胡辣汤经营者感到恐慌,甚至于会导致逍遥镇、西华、周口本地的胡辣汤经营者的恐慌,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导致巨大的阻力,无论是来自哪个方面。
(2)要保持商标的显著性
从某种意义上讲,“逍遥镇”胡辣汤最大的问题莫过于此,虽然大家都打着逍遥镇胡辣汤的名字,但是实际上他们除了料底,也就是那个胡辣汤粉可能一样之外,其他的都不一样,根据笔者几十年的胡辣汤鉴赏经验来说,一个镇子,甚至于一个县、一个市,除非是类似于郑州方中山这种胡辣汤连锁店,可能就找不出一样的胡辣汤来,每个店都会根据自己所处位置的实际情况,使用不一样的汤料,哪怕是从别人那边学习,也会在学习别人的基础上进行改良,比如说你放粉条,我放面筋,他放海带,还有放豆腐的、鸡肉的,甚至于放猪肉的,在这种情况下,“逍遥镇”到底是指的是哪一种商品和服务呢?
正如前述“逍遥镇”三个字在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方面,在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立的时候,可能已经与逍遥镇、西华、周口丧失了关系,其在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方面,“逍遥镇”可能已经完全丧失了其应有的显著性,其含义已经完全改变,从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变成了一种师承的表示。
并且说实在,“逍遥镇”三个字,在非河南地区可能还值点钱,在河南地区一文不值,因为没有人知道“逍遥镇”胡辣汤到底是啥样的(其实北舞渡也不知道),并且这个不知道已经持续了几十年。可能知道的反而是方中山这种连锁店(虽然原因可能是因为他家方便料包卖得好)
(3)维权区域应当选择仍旧具有显著性的位置
正如前述,由于在“逍遥镇”商标注册的时候,“逍遥镇”商标已经在河南丧失了其应有的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的能力,失去了显著性,如果在河南当地进行“维权”,必然会遭遇到巨大的阻力。再加上在河南当地,“逍遥镇”三个字对于店铺来说价值极度有限,所以当其在焦作濮阳等地进行维权的时候,早餐店纷纷撤下店铺上“逍遥镇”三个字。
但是“逍遥镇”三个字在非河南地区,则依旧是具有显著性的,因为胡辣汤在非河南地区,一般而言没有人去表明其为“逍遥镇”或者是其他地方的胡辣汤,其依旧是具备足够的显著性。
(4)商标永远都是在赌商标所有人的增量而不是存量
这一点请大家记住,商标永远都是在赌商标所有人的增量,也就是在赌商标所有人具有让这个商标持续增值的能力,也就是为相关群体持续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的能力,而不是这个商标现在值多少钱,比如“可口可乐”这个商标,在可口可乐公司手里,是世界上最值钱的商标之一,但是如果在另一个公司手里,可能就一文不值,因为可口可乐能够持续的为消费者提供廉价并且美味的饮料,而其他公司却难以做到。
就比如说兰州拉面和沙县小吃,沙县小吃自不用多说,沙县小吃协会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实现了标准化的统一运营,并且早已实现了对于整个沙县小吃系统内的整合,其通过协会一直在实现为消费者提供廉价并且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在“沙县小吃”和“沙县小吃”协会之间早已经建立起了;拉面协会也是如此,其早已实现了对于整个化隆拉面系统的标准的制定,实现了其会员对于廉价且性价比高的产品的持续供应,在商品和服务与协会之间建立了联系。也就是说“沙县小吃”和“兰州拉面”不仅仅是一个符号,更是持续提供产品的能力,而这才是兰州拉面和沙县小吃的商标值钱的地方。
而逍遥镇以及潼关肉夹馍,由于其他的维权是不是建立在对于逍遥镇胡辣汤体系或者是对于潼关肉夹馍体系下的控制的前提下,消费者仅仅是将其作为一个师承或者是流派的词汇,其基本上无法让消费者在“逍遥镇”或者“潼关肉夹馍”和协会之间建立起联系,自然会受到极大的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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