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转让系列产品发行方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
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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