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莒县城投债权(莒县城投是国企吗)

余老师 97 0

庶正观点

来自政府方面的改革和监管更多的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客观的宣传产品,相信行业会越来越规范。对企业来讲,应该要花更多的精力去研究如何加强它的科学认证,让产品更加专业化,也必然也会提高消费者的信心。

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明确了重点查处的8类违法行为,涉及营养健康领域的主要有两类违法行为, 一是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二是“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介绍,今年的“铁拳”行动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二是指导推进大案要案查办。三是加强典型案件宣传曝光。

目前,市场总局和各省市监管部门通过官司网、官微和各类媒体陆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庶正康讯对截至目前已经公开曝光的相关案例进行了汇总,其中 涉及虚假违法广告的共有6起;涉及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的案例共有8起。

需要尤为注意的是加入新食品原料和传统养生滋补原料的食品宣传违规行为。

二氢槲皮素作为2021年刚刚获批的新食品原料,就因将“普通食品作为药品”进行宣传被吉林省市场监管局曝光:

当事人借举办年会庆典之机,聘请食品相关专家宣传该公司食品二氢槲皮素粉具有延缓衰老、治疗肿瘤之功效。

当事人借举办年会庆典之机,聘请食品相关专家宣传该公司食品二氢槲皮素粉具有延缓衰老、治疗肿瘤之功效。

而阿胶糕作为“药食同源“物质,在本轮曝光中也两次”出境“:

当事人在“快手”上发布“阿胶糕的六大功效”“补血止血、所以有气血虚亏的一定要使用阿胶糕”“调理月经”等内容的食品广告;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文广告内容使用“如果阿胶糕中加入了莲子,其具有抗癌、降血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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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快手”上发布“阿胶糕的六大功效”“补血止血、所以有气血虚亏的一定要使用阿胶糕”“调理月经”等内容的食品广告;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文广告内容使用“如果阿胶糕中加入了莲子,其具有抗癌、降血压的作用......

还有茶叶……

当事人销售的金丝皇菊商品广告内容有“可增强人体钙质、延缓衰老......”

当事人销售的金丝皇菊商品广告内容有“可增强人体钙质、延缓衰老......”

庶正康讯科学与法规中心负责人李芃表示,普通食品在宣传时不允许声称功能,但一些企业往往会因为“药食同源“、传统滋补保健品的特殊属性而忽略这一点,通过强调其药用价值来进行宣传,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

2020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在解读《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就提出,作为食药物质时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2020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在解读《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就提出,作为食药物质时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也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药物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药物质目录的相关规定,产品标签标识和经营中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也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药物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药物质目录的相关规定,产品标签标识和经营中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李芃同时强调,对于生产经营机构来说,自媒体发布的内容要尤为谨慎,一旦出现“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的内容,即使不被认为是商业广告,也有可能因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接受处罚。

01

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发布单位: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和田地区某保健品店违法广告行为案

2022年2月10日,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网上日常巡查时,发现墨玉县某保健品店在某宝平台经营的网店销售的产品详情页中,存在对保健食品宣传功效及疾病治疗的违法广告线索。经查,当事人委托朋友帮助设计了广告详情页,并上传至某宝平台的网店中,宣传其经营产品为品牌授权,正品保证,具有治疗效果,100%有效,纯天然。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4万元的罚款。

发布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江山市查处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夸大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案

2022年2月15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宣称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上述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发布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兴光肉制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从事阿胶糕生产、发布违法广告等案

2022年3月14日,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枣庄市兴光肉制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从事阿胶糕生产、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阿胶糕、生产工具及罚没款合计52.74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通过“快手”平台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食品,发布违法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害消费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管局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朝阳分局查处吉林省健维生物制品销售有限公司涉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案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发布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孝感汉川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武汉市茗茶茶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1年10月28日,汉川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依法对武汉市茗茶茶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金丝皇菊商品广告内容有“可增强人体钙质、延缓衰老......”等医疗用语。2022年1月13日,执法机关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

发布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荆州洪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洪湖市现代大药房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02

非法添加典型案例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福建博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有毒有害减肥果冻案

2022年3月25日,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福建博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有毒有害减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召回违法产品4895盒,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1月10日,东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福建博康药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对该公司生产的“瘦了美”果味型果冻进行抽检。经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该公司生产的“瘦了美”果味型果冻被检出“双酚沙丁”,东山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经查,该批次产品共生产5000盒,货值56500元,召回4895盒。果冻中检出双酚沙丁,不存在原料带入的可能,为企业主观故意添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东山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专家认为:双酚沙丁是一种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长期食用可导致身体器质性损伤,存在一定风险。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此类违法行为有隐蔽性强、非法添加物质不断翻新的趋势,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罗庄区福源贸易行经营有毒有害壮阳咖啡案

2022年3月8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罗庄区福源贸易行经营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2月15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罗庄区福源贸易行在某平台上的店铺“初心成人养生馆”(营业执照名称:罗庄区福源贸易行)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某品牌速溶咖啡固体饮料宣称“速补能量药食同源”,随即对该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被检样品检出西地那非2.95×104 mg/kg。经查,当事人销售添加有“西地那非”的食品属于经营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2022年3月9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西地那非是一种处方药。在没有医生指导的情况下,食用加入西地那非的食品可能引起头痛、潮红、视觉异常等不良反应,会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依法应予以严惩。

发布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

鞍山市立山区暗夜情趣品店销售添加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案

2022年2月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销售的“每粒坚蟲草精”(标签标示为吉隆市宏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号:藏卫食准字[2001]第654号;生产日期:2021.5.18;规格:0.8g×1粒/盒)进行了抽样送检,检出西地那非成分。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安全处查处张某某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当事人张某某涉嫌在阿城区会宁公园内摆摊销售宣称补肾、壮阳的保健食品,执法人员蹲守调查后,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在当事人家中发现“华佗锁精丸”“虫草鹿鞭王”“黄金玛卡”“德国小钢炮”“硬十天”“雪域藏宝”“延时生精片”“金枪不倒”等61个品种5377盒(瓶),货值金额88,890.00元的保健食品。经检验,有55个品种添加了药品西地那非。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上》第三条、《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发布单位: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阿克苏地区某药店涉嫌经营添加西地那非药品的食品案

2021年12月11日,乌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某药店库房内存有精品鹿胎丸保健食品500盒,在检查期间,当事人无法提供该产品的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等相关材料,经查验无该商品标注的生产商名称和生产批号注册信息。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产品进行封存扣押,并抽样送检。2022年1月18日,经检测,该批鹿胎丸检出西地那非成份。经查该药店自2018年6月8日注册起开始经营保健食品,后经人介绍开始兼营鹿胎丸,共购进6批次1500余盒鹿胎丸,共销售1000余盒,剩500盒在库房存放。当事人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数量较大,影响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案件当事人涉嫌犯罪,目前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发布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东营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口区孤岛佳佳养生馆经营在减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案

2022年2月,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对河口区孤岛佳佳养生馆经营在声称减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经营者陈某、直接责任人纪某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决定。

根据举报线索,2021年4月,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对河口区孤岛佳佳养生馆(经营者:陈某)经营的“感瘦奇迹”复合植物压片糖果和“果然瘦身”胶囊TM(模特内供)强效型两种声称减肥食品进行执法抽检,上述两种食品均非法添加化学药物西布曲明成分,产品涉及山东、北京、天津、福建、广东等26个省市的102个地市,涉案货值金额达200余万元。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此,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将本案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截止2022年1月底,已有5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2年2月,河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河口区孤岛佳佳养生馆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当事人销售的声称减肥食品中添加的西布曲明是一种化学药物成分,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具有严重危害。东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组成联合专案组追根溯源,全面彻查了产品及其原料的生产窝点,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及时消除了社会危害后果。同时,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当事人作出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资格罚,并对其负责人陈某和纪某做出禁止从业的行为罚,对不法分子产生了有力震慑。 

发布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日照市东港区莲舒百货超市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22年1月11日,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日照市东港区莲舒百货超市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市黄岛区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对日照市东港区莲舒百货超市(经营者:毕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后将该案移送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因日照市东港区莲舒百货超市的经营所在地位于日照市,遂将案件移送至日照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2021年9月,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移送函并对案件进行调查。经查,莲舒百货超市经营的产品“香港金大力挑战”“玛咖片”“艾瑞克鹿鞭人参黄精牡蛎片”,含有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他达拉非”成分,涉案货值120元,违法所得95.68元。当事人销售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不能添加任何药物。西地那非、他达拉非是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药物,该药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使用西地那非等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潮红、消化不良、鼻塞及视觉异常等症状,在脱离医生指导的情况下使用西地那非,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发布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1月6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李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1月9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予以立案侦查。2022年3月29日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对李某某等17人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27日,有市民举报,称其在微商处购买的“cappuccino咖啡” 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并提供一盒购买的“cappuccino咖啡”,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当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涉案“cappuccino咖啡”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显示:“cappuccino咖啡”检出西布曲明。根据《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西布曲明属于非食用物质,禁止添加在保健食品中。经调查,“cappuccino咖啡”系当事人李某某以微信名“AA芳宝189****2227”通过微信销售给本案举报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属地公安机关。

西布曲明具有抑制食欲和增强代谢的双重作用,早年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是副作用大,会造成心率增快、血压增高,严重时可导致中风甚至死亡。该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女士爱美的心理,企图通过微信销售等新型经营模式,披着天然食品外衣隐蔽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性质十分恶劣。

本文由庶正康讯编辑整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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