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的摊位租赁合同3年就变卦,蔬菜批发商彭州遭遇“霸王条款”。7月30日,蔬菜批发商卢先生等5人与成都濛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成都彭州法院蒙阳法庭开庭审理,被告方及其代理律师均未出庭。法庭做缺席审理后,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
20年租金要一次性交清
据四川日报2015年5月27日报道,3年前,资阳人老金在位于彭州濛阳镇的雨润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租下3个摊位从事蔬菜批发,租期15年。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了3年的经营使用费后,今年3月,老金却接到交易中心通知,要求他和其他500多户商户重签一份为期20年的摊位租赁合同,并要一次性交清20年租金,否则就不能继续经营。
与原合同相比,商户给四川日报记者提供的新合同样本有几个明显的变化:摊位经营权从原合同的15年改为20年,即从2015年起到2035年止;20年租金一次性交清,相当于一次性买断摊位20年的经营权。此外,还有细心商户在合同第三页“乙方权利义务”最后一项发现新增了一条:一旦与甲方(交易中心)签了摊位经营权买断合同,在20年的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商户)不得以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或其他人名义,以独资投资、租赁物业、联营合伙、代理代办等任何方式和手段,在四川省成都市域、资阳市域范围内的其他农产品经营专业市场,从事摊位租赁、投资或经营活动。
原合同刚签3年,为何要换新合同?5月22日中午,雨润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吕明新接受了四川日报民情热线记者采访。吕明新表示,原15年租赁合同并未废止,新的20年买断合同是“对原有合同的一个补充”,相当于商户和交易中心之间签了一个双重保障合同,“若原来的经营户不愿意签20年的买断合同,原来的15年租赁合同依旧有效。”
“我们都觉得不公平,不想签20年的合同。但我们按照旧合同去缴纳摊位租金,雨润集团又不收,说只能签20年的合同,不签就要被赶出市场。”无奈之下,市场内的大部分蔬菜批发商只得签订了20年的合同,并缴纳了20年的租金,没钱交的,由雨润集团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菜贩们缴纳贷款利息。
封锁摊位后5人集体维权
蔬菜批发商卢先生等5人没有签订20年的合同,目前被市场方封锁了摊位,不准他们在市场内做生意。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商户们团结起来,聘请了律师,理性维权。“我们5人没有签订新合同的菜贩,同时起诉了市场方,要求继续履行原有合同。此外,有57个已经签订20年新合同的菜贩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原有合同,废止新合同。”
“15年合同3年‘变卦’,20年租金需一次性交清。签好的合同难道说变就变?我们只希望法院客观公正裁决,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7月30日,原定于上午十时开庭的案子在被告方及其代理律师均未出庭的情况下,大约10:40,成都彭州法院蒙阳法庭做缺席审理后,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蔬菜批发商卢先生等5人及其他商户均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蔬菜批发商与市场方合同纠纷事件已经导致部分商户转移经营到了成都龙泉聚和(国际果蔬)交易中心和成都沙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诸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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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润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位于彭州市濛阳镇,由知名民营企业雨润集团投资管理。公开资料显示,其蔬菜交易区共有6个区、1140个摊位,目前进场经营的商户约500户。从2012年建成至今,已发展为国内知名的蔬菜交易中心,年交易量、交易额常年稳居国内同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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