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依法转让给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附件:不良资产明细表 基准日:2022年12月2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企业名称本金余额担保1江苏祥和沥青有限公司28000000.00 泰州市恒源化织厂、泰兴市臻庆化工有限公司
(已更名为江苏臻庆化工有限公司)、顾建华、赵天祥、孙红兰、储朝生、杨继群、储平忠
2泰州市天鑫机械有限公司22899924.66担保人:唐维刚、蔡兆兰 抵押人:泰州高港区盈通机电有限公司,泰州市天鑫机械有限公司3 江苏燕兴电气有限公司
(曾用名:江苏臻功电气有限公司)
166995312.26 江苏顺丰化工有限公司、泰州市恒源化织厂、泰兴市臻庆化工有限公司
(已更名为江苏臻庆化工有限公司)、孙红兰、储平忠
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阚先生,联系电话:0523-86970270,住所地:泰州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疏港路2号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2年12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保证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标签: #鄄城恒源城市开发2023年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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