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2月底《P2P监管细则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P2P行业就正式开启了监管模式,但这只是监管的开始,为P2P规范发展的道路进行摸索。在16年初,先是首付贷业务被叫停、后来资金安全险也被叫停,刚性兑付也被强制取消,信用卡套现投资P2P也被禁止,而现在债权转让也被禁止了,那么,为什么会被禁止呢?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其实,债权转让有三种,一种是平台先放款取得借款人的债权再转让给投资人,还有一种是投资人之间的转让,还有一种就是黄牛投资人,也就是专业的放贷人把债权转让给投资者。
一般来说网贷只能具有债权转让这样唯一一种退出方式,而基本可以确定的是,被叫停的就是“专业放贷人”模式的债权转让。那么,为什么叫停这种债权转让模式呢?
1、违反P2P网络借贷“直接借贷”的定义
2、违反“禁止网贷平台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的规定
3、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政策”的规定
4、涉嫌“职业”放贷
5、平台与专业放款人的关联关系为自融和庞氏*** 提供了运作的土壤
6、平台涉嫌承担“信用中介”的角色
7、容易出现虚假债权和重复转让
8、专业放款人的账户形成了资金池
9、涉嫌非法集资
10、专业放款人的健康和道德问题隐藏巨大风险
网贷点评网http://www.wangdaidp.com/portal.php首席理财师范胜利表示,债权转让在P2P发展过程中是不可能被取缔,只能被改变。并且,规范监管也不应该一刀切,而是应该有针对性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还有投资者担心之前投资的很多平台都是债权转让模式,会不会被查处?其实,只要不是违规的,都会等待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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